
古代一种游艺活动。参加者共同以某一事物为中心,叙说有关典实,比赛谁知道得多。《太平广记》卷一九七引 唐 卢言 《卢氏杂说·沉约》:“ 梁武帝 多策事,因有贡径寸栗者,帝与 沉约 策栗事,帝得十餘事, 约 得九事。” 明 胡应麟 《少室山房笔丛·华阳博议下》:“六代文人之学,有徵事,有策事……策者暗举所知,令人射覆,中者为优,如 沉约 得三, 刘显 失一之类是也。 齐 梁 之交,此风特盛,亦犹 晋 之清言。”
策事是汉语中具有历史深度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向“谋划、决策事务”。从构词结构分析,“策”本义为竹制的马鞭,引申为谋略、计策;“事”指具体事务或行动。两字组合后,强调通过策略性思考处理事务的过程。
根据《汉语大词典》的释义,“策事”特指古代文人雅士通过推演典籍中的典故来较量才学的活动,常见于魏晋时期的清谈文化。例如《南史·王俭传》记载:“俭尝使宾客隶事,多者赏之,事皆穷,唯卢江何宪为胜,乃赏以五花簟、白团扇。坐簟执扇,容气甚自得。俭后稍集,隶事,俭顾问秀才刘俣,俣曰:‘虞卿以顾眄而捐相印,蔺相如以睨柱而重秦威。’俭以坐者多,俣所对,未有此,即以为主,令俣策事。”此处“策事”指以典故应对的才智比拼。
在现代汉语语境中,“策事”一词的使用频率较低,但在学术研究中仍保留其古典意涵。例如《辞源》将其解释为“考校典故,较量才学”,突显其文化史价值。该词体现了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对经典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是传统文化中“以文会友”精神的具象化表达。
“策事”是古代的一种知识竞答类游艺活动,其核心特点如下:
基本含义
参与者围绕某一特定事物(如典故、历史事件等),通过叙述相关典实进行知识比拼,以所知多寡定胜负。例如《太平广记》记载,梁武帝与沈约曾以“栗子”为题展开策事,前者答出十余条相关典故,后者答出九条。
活动形式
属于文人雅集性质的智力游戏,形式上类似于“射覆”(猜测隐藏事物)。参与者需“暗举所知”,即不直接点明事物,而是通过暗示典故让对方猜测所指内容,答对者胜出。
盛行时期
该活动在六朝至齐梁时期尤为流行,常被视为文人学识的象征,与晋代的清谈之风有文化承袭关系。
补充说明:策事不仅考验参与者的知识储备,也反映古代文人对典籍的熟悉程度。现代可通过《太平广记》《少室山房笔丛》等古籍了解具体案例。若需进一步探讨其与“徵事”等类似活动的区别,可参考六朝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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