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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署的意思、寺署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寺署的解釋

官署。《後漢書·蔡邕傳》:“今災眚之發,不于它所,遠則門垣,近在寺署,其為監戒,可謂至切。” 晉 潘嶽 《西征賦》:“街裡蕭條,邑居散逸,營宇寺署,肆廛管庫,蕞芮於城隅者,百不處一。”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寺署是中國古代官署名,指代中央或地方行政機構中具有特定職能的辦公場所。該詞由“寺”與“署”二字複合構成,其中“寺”原指官舍,後演變為專管某項事務的機構(如“大理寺”),而“署”則指辦理公務的衙署。兩者結合後,泛指政府機關或職能部門的辦公場所。

1.基本釋義與詞源

“寺署”一詞最早見于漢代文獻,如《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寺署”為官員處理政務的固定場所。其核心意義強調“機構職能”與“行政場所”的結合。例如,唐代的“太常寺”掌管禮樂祭祀,“鴻胪寺”負責外交事務,均屬“寺署”範疇。

2.曆史沿革與職能

寺署制度在秦漢時期初步形成,至隋唐達到完備。根據《通典·職官典》描述,寺署分為“九寺”,各司其職,如大理寺主司法、光祿寺管膳食。其職能覆蓋國家行政、司法、禮儀等核心領域,是中央集權體制的重要體現。

3.文化關聯與擴展含義

在文學作品中,“寺署”常被借代官場或仕途。例如,白居易《琵琶行》中“浔陽地僻無音樂,終歲不聞絲竹聲”暗指貶谪後遠離中央寺署的境遇。此外,“寺署”也衍生出“衙門”“官署”等近義詞,但更強調機構的曆史性與專業性。

4.現代研究與權威參考

當代學者如錢穆在《中國曆代政治得失》中分析,寺署制度反映了古代中國“職能分工”與“權力制衡”的特點。相關研究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3年)及《中國古代官制》(中華書局,2018年)等權威著作。

網絡擴展解釋

“寺署”是古代漢語中對官署的統稱,具體釋義如下:

詞義解析:

古籍例證:

  1. 《後漢書·蔡邕傳》提到“近在寺署”,強調災禍警示與官署的關聯。
  2. 晉代潘嶽《西征賦》描述戰亂後“營宇寺署”的蕭條景象,進一步印證其作為官署建築的含義。

擴展說明: 需注意“寺”的語義演變——漢代後逐漸與佛教場所關聯,但在“寺署”一詞中仍保留原始官署含義,與宗教無關。類似用法還包括“寺省”(中央行政機構合稱)、“寺卿”(九卿官職)等。

若需查閱完整古籍原文或更多曆史用例,可參考《後漢書》《西征賦》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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