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鞭撻。《禮記·月令》:“﹝仲春之月﹞命有司省囹圄,去桎梏,毋肆掠,止獄訟。”按,《淮南子·時則訓》作“毋笞掠”。
(2).亦作“ 肆略 ”。大肆搶劫。《宋史·高宗紀三》:“ 虔州 衛兵及鄉兵相殺,縱火肆掠三日。” 明 李東陽 《明故亞中大夫山西布政司左參政樊公墓碑銘》:“ 襄 鄧 饑,流民肆掠,且萬數。”《續資治通鑒·宋仁宗皇祐四年》:“初, 廣州 以賊遽至,不及清野,故賊得肆略。” 清 夏燮 《中西紀事·粵東要撫》:“適 英 人以賂,故撤去四方炮臺之兵,肆掠於城外。”
“肆掠”在現代漢語中屬于較為罕見的組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字源及曆史用法分析。“肆”本義為店鋪、作坊,後引申為放縱、恣意,如《左傳》中“肆其經略”;“掠”指搶奪、奪取,《說文解字》釋為“奪取也”。兩字組合後,可理解為“肆意掠奪、破壞”,多用于描述暴力或災害的橫行,例如:“戰火肆掠後的村莊滿目瘡痍”。
該詞與“肆虐”存在意義重疊,但“肆掠”更側重暴力掠奪行為,而“肆虐”多指災害或惡勢力的蔓延。需注意的是,權威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漢語大詞典》均未單獨收錄“肆掠”詞條,其用法多見于近代文學或區域性表述。參考來源包括《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及《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華書局)。
“肆掠”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其解釋需結合曆史語境和現代用法:
古代刑罰與暴力
原指鞭撻或暴屍示衆,出自《禮記·月令》:“毋肆掠,止獄訟。”鄭玄注:“肆,謂死刑暴屍也;掠,謂捶治人。”。此義項在現代已較少使用。
現代常用義
指猖狂搶劫、掠奪,強調行為的暴力性與規模性。如《宋史》載“縱火肆掠三日”,明代文獻描述流民“肆掠且萬數”。
需與“肆虐”(多指災害、疾病蔓延)區分,二者均有“肆意”義,但“肆掠”側重人為暴力掠奪,而“肆虐”側重自然或抽象危害的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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