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為期三月的喪服。 宋 劉斧 《青瑣高議後集·汾陽王郭子儀》:“公後有大功,累加尚父,女適公侯,男尚公主,門下吏俱為卿相,僕使建節者數人,居家三百口,二十年無緦麻服, 唐 室第一人也。”《清史稿·禮志十二》:“ 順治 三年,定喪服制,列圖於律,頒行中外。 道光 四年,增輯《大清通禮》,所載冠、服、絰、屨,多沿前代舊制。制服五……曰緦麻服,細白布,絰帶同,素屨無飾。”參見“ 緦麻 ”。
缌麻服是中國古代喪服制度“五服”中最輕的一等,專為關系較遠的親屬服喪所穿。“缌”指制作喪服的布料,“麻”指材質,“服”即喪服。其核心含義如下:
布料特征
“缌”是一種質地細疏的麻布,經捶洗後柔滑如絲(《釋名·釋喪制》:“缌,絲也,績麻細如絲也”)。此布料較其他喪服用布更輕更薄,象征親屬關系相對疏遠。
服喪對象與期限
穿戴缌麻服的對象包括: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外祖父母、嶽父母、表兄弟等親屬,服喪期均為三個月(《儀禮·喪服》:“缌麻三月者”)。其適用範圍體現古代宗法制度中對遠親的禮儀規範。
五服等級定位
在“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喪服中,缌麻服為最輕級,标志着穿戴者與逝者的血緣或姻親關系最為疏遠(《禮記·喪服小記》:“四世而缌,服之窮也”),反映傳統社會“親疏有别”的倫理結構。
權威參考來源:
缌麻服是中國古代喪服制度“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于關系較遠的親屬去世時穿戴。以下是詳細解釋:
缌麻服是用細熟麻布制成的喪服,服期為三個月。其名稱中“缌”指精細麻布,“麻”指材質,“服”即喪服()。
材質與形制
采用最輕薄的細麻布制作,質地比大功、小功等喪服更精細()。
服喪期限
穿戴時間最短,僅需三個月()。
適用親屬範圍
缌麻服屬于“五服制度”中的第五等,與斬衰(三年)、齊衰(一年)、大功(九月)、小功(五月)共同構成中國古代區分親屬關系的禮儀體系()。通過喪服等級體現“親疏有别”的社會倫理()。
作為五服制度中最輕的一級,缌麻服既保留了最低限度的哀悼儀式,又避免了過度消耗社會資源,反映了古代禮制中“哀而不傷”的平衡理念()。
以上信息綜合自權威典籍記載,如需查看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青瑣高議》《清史稿》等原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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