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喪服名。五服中之最輕者,孝服用細麻布制成,服期三月。凡本宗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為表兄弟,嶽父母等,均服之。《儀禮·喪服》:“緦麻三月者。”《穀梁傳·莊公三年》“改葬之禮緦” 唐 楊士勳 疏:“五服者,案喪服有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是也。” 漢 賈誼 《新書·六術》:“喪服稱親疏以為重輕,親者重,疏者輕,故復有麤衰,齊衰,大紅,細紅,緦麻,備六,各服其所當服。”《周書·李穆傳》:“兄弟子姪及緦麻以上親并舅氏,皆霑厚賜。”《資治通鑒·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敕:‘姨舅既服小功,舅母不得全降,宜服緦麻,堂姨舅宜服袒免。’”
缌麻(sī má)是中國古代喪服制度中的重要概念,特指用細麻布制成的喪服,屬于“五服”中最輕的一級。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曆史禮制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詳解:
本義
指以細麻布(缌)為材料制成的喪服。“缌”指質地細疏的麻布,“麻”泛指喪服。《說文解字》釋:“缌,十五升布也。一曰兩麻一絲布。” 即每幅經線840縷(十五升)的粗麻布,質地較疏,象征親屬關系較疏遠。
引申義
代指喪服等級中的最低一等,服喪期三個月,用于關系較遠的親屬(如高祖父母、表兄弟等)。《儀禮·喪服》載:“缌麻三月者,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等服之。”
五服制度定位
缌麻位列“五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缌麻)之末,體現宗法制度下的親疏層級。《禮記·喪服小記》明确其適用範圍:“四世而缌,服之窮也。” 即上至高祖、下至玄孫的旁系親屬皆屬此列。
服制規範
宗法倫理的體現
缌麻通過服飾材質與服期差異,強化“親親尊尊”的倫理秩序。清代學者胡培翚《儀禮正義》稱:“五服之制,所以别親疏、定人倫也。”
現代語義轉化
當代漢語中,“缌麻”一詞已罕用于日常,但作為文化符號仍見于曆史研究及古籍注釋,如《漢語大詞典》釋義:“古代喪服名。五服中最輕者。”
(注:因古籍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标注來源版本信息以增強權威性。)
缌麻是中國古代喪服制度中的一種禮制,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缌麻是古代喪服「五服制」中最輕的等級,其喪服用細麻布(缌)制成,服喪期為三個月。五服制度按親疏關系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缌麻,其中缌麻適用于血緣關系較遠的親屬。
二、服制對象
三、曆史依據 該制度最早見于《儀禮·喪服》記載「緦麻三月者」,唐代楊士勳在《穀梁傳》注疏中進一步說明五服體系。服制設計體現了儒家「親親尊尊」的倫理觀念,通過服飾材質和服期區分親疏等級。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儀禮》《穀梁傳》等經典文獻記載,具體實施細節可能因朝代禮制調整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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