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太常寺、光祿寺、将作監、都水監等寺、監兩級官署的并稱。 宋 司馬光 《論谷宜歸一劄子》:“其舊日三司所管錢穀財用,事有散在五曹及諸寺監者,并乞收歸戶部。”
“寺監”是古代中國官署的合稱,具體含義及背景如下:
“寺監”指太常寺、光祿寺、将作監、都水監等中央官署的并稱,屬于“寺”與“監”兩類機構的統稱。其中:
職能劃分
“寺”與“監”均為中央行政機構,但分工不同。例如:
宋代應用實例
宋代司馬光在《論谷宜歸一劄子》中提到,財政事務曾分散于“五曹及諸寺監”,後建議統一歸戶部管理,說明寺監在財政體系中曾承擔部分職能。
部分資料(如)提出“寺監”為佛教寺院管理職位,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可能為混淆或誤讀。主流觀點仍以官署合稱為準。
“寺監”主要指唐代至宋代的中央官署體系,涵蓋禮制、工程、財政等多領域。需注意區分其與宗教機構“寺院”的差異。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史·職官志》等史料。
寺監一詞是指寺廟中的管理人員。他們負責寺廟的管理、維護以及對僧侶的監督。
寺監的拆分部首為寸和虍,拼音為cun和hu,總共有8個筆畫。
“寺監”一詞最早可以追溯到唐代。最初,寺廟管理者被稱為“僧官”,後來逐漸發展為“寺監”。在古代社會,寺廟是宗教、教育和文化的重要場所,寺監的職責是确保寺廟的正常運行。
繁體字“寺監”與簡體字寺監的意思相同,隻是字形上稍有差異。
古時候漢字寫作“寺監”,與現代的寫法相比,字形有些許變化。這是因為漢字的書寫形式隨着時間變遷而逐漸演變。
1. 他被任命為這座寺廟的寺監,負責管理寺内的日常事務。
2. 寺監對僧侶的修行情況進行了嚴格的監督和督促。
1. 寺廟:指供人們禮拜、供奉神佛的建築物。
2. 監督:指對某些事物、人員的行動及情況進行監察和管理。
3. 管理:指對事務、組織和人員進行有效的控制和指導。
住持、方丈、主持
僧侶、出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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