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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緩的意思、死緩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死緩的解釋

[stay of execution;death sentence with a reprieve and forced labour] ************,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實行勞動改造,以觀後效的簡稱

死緩是我國刑事立法的一個創造。這種規定為了貫徹“少殺”的政策,給被************的犯罪分子以最後的悔改和立功贖罪的機會

詳細解釋

“************,緩期二年執行,強迫勞動,以觀後效”的簡稱。我國在刑罰制度上的一項創造。屬于死刑範疇,不是一種獨立的刑罰。適用于應當************,但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罪犯。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後予以減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死緩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死緩全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我國特有的刑罰制度。它針對應當判處死刑但不必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在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通過勞動改造觀察其表現,再決定最終處理方式。

二、適用條件

  1. 罪該處死:犯罪行為必須達到“罪行極其嚴重”的标準,符合死刑適用條件。
  2. 非必須立即執行: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如存在從輕情節、證據存疑等),可暫緩執行死刑。

三、法律後果
在2年緩期執行期間,根據罪犯表現分為以下情形:

  1. 減為無期徒刑:若未故意犯罪,2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
  2. 減為有期徒刑:若有重大立功表現(如揭發重大犯罪),可減為25年有期徒刑。
  3. 執行死刑:若故意犯罪且情節惡劣(如暴力反抗、再次嚴重犯罪),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後執行死刑。
  4. 限制減刑:對累犯及故意殺人、強奸等暴力犯罪,法院可同時決定限制減刑,減刑後實際服刑期不得少于25年(無期徒刑)或20年(25年有期徒刑)。

四、制度意義

死緩并非“緩一緩再死”,而是通過嚴格考察為罪犯提供改過機會,多數情況下可避免死刑立即執行。

如需了解更多法律條文細節,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八條、第五十條或查看來源網頁(如、5、9)。

網絡擴展解釋二

死緩的意思

《死緩》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對犯罪分子************後,暫時不立即執行,而是暫緩一段時間執行。這個詞主要在法律領域使用。

拆分部首和筆畫

死(歹部)+ 緩(纟部)

死的部首是“歹”,總共有四畫;緩的部首是“纟”,總共有三畫。

來源和繁體

《死緩》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法律系統中實行死刑的曆史。為了保護國家公民的生命權益,死緩制度被引入,以在特定情況下暫緩執行死刑。

在繁體字中,死緩的寫法為「死緩」。

古時候漢字寫法

古代漢字的寫法存在多種不同形式,但關于《死緩》這一詞的古代寫法較為少見。因此,關于《死緩》的古漢字寫法沒有明确的信息。

例句

1. 犯罪分子因犯下嚴重罪行被************,但法院判決了死緩。

2. 引入死緩制度的目的是為了給犯罪分子反省的機會。

組詞、近義詞、反義詞

組詞:死刑、緩刑、執行。

近義詞:緩期執行。

反義詞: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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