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人的怨仇。《左傳·哀公五年》:“私讎不及公,好不廢過,惡不去善,義之經也,臣敢違之?”《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吾所以為此者,以先國家之急而後私讎也。” 唐 韓愈 《黃家賊事宜狀》:“或復私讎,或貪小利,或聚或散,終亦不敢為事。” 清 管同 《楚昭王論》:“今夫臣之於君,豈若常人相與,謂挾私讎,修舊恨為可羞,而以坦然能忘為大度哉?”
私雠(sī chóu)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語境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因個人恩怨而産生的仇恨或仇敵關系。以下從詞典釋義、語源結構、古今用法及權威引用角度進行詳細解析:
《漢語大詞典》(第7卷)
定義為:“私人的仇怨;個人的仇敵。”強調仇恨的私人屬性,區别于公義或集體矛盾。
例證:《史記·範雎蔡澤列傳》載“一飯之德必償,睚眦之怨必報”,其中“怨”即隱含私雠性質。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釋義為:“個人之間的仇恨”,并指出其常見于先秦至兩漢文獻,多與“公義”對立。
例證:《左傳·哀公五年》中“私雠不及公”,明确區分私怨與公事。
據《說文解字》:“雠,猶應也”,本指應答。後引申為“敵對”“仇怨”,如《詩經·邶風》"無言不雠",鄭玄箋注:“雠,答也”,後衍生為“仇敵”義。
“私”修飾“雠”,限定仇恨的私人屬性,與“國雠”“公雠”形成對比。此結構凸顯古代社會對公私領域的明确分野。
古代語境:
特指因個人恩怨(如家族血仇、利益沖突)引發的敵對關系,具道德批判色彩。
例:《史記·留侯世家》載張良“為韓報仇”,其目标秦政權屬“國雠”,而刺秦失敗後躲避的仇家則為“私雠”。
現代用法:
詞義弱化為一般性個人恩怨,但書面語中仍保留古典色彩。現代漢語更常用“私仇”,如《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以“私仇”為主條,“私雠”标注為“同‘私仇’”。
經史典籍:
字書辭書:
“私雠”的本質是以個體為中心、非關公共利益的仇恨關系,其使用受古代宗法制度與公私倫理影響。現代語境中雖漸被“私仇”替代,但在引用典籍或強調曆史語義時仍需保留原詞形。
“私雠”一詞中的“私”指個人的、自己的,與“公”相對;“雠”通“仇”,表示仇恨、怨恨。組合起來,“私雠”指因個人恩怨産生的仇恨或矛盾,屬于私人層面的對立關系。
具體解析:
字義構成
詞義特點
“私雠”多用于描述因私人恩怨(如利益、情感糾紛)引發的仇恨,常見于曆史或文學語境,如《史記》中記載的“私仇必報”典故。現代漢語中更常用“私仇”表達類似含義。
提示:若需分析具體文獻中的“私雠”用法,建議補充上下文以便更精準解讀。
挨捕挨肩邊嚴庰廁冰魚側坐闡揚光大伧才重衾地蛋多鷃鳳毛蓋子趕走詭迹歸落吼嘯火籤建德國賤夫雞蔔舉樂開邊磕頭燒香礦物資源饋贈來曆缧绁之憂連腳鱗朋立人旁榴顆馬工毛尖冥滅閩中靡所適從木坡黏附尿道炎漂疾平襍乾餾恰正親羁赇谒三刀少譴石鏡試文衰羸爽誤漱盥貪婪溫席扇枕舞雞五明馬祥泰笑場消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