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人的財産。《晉書·李重傳》:“王法所峻者,唯服物車器有貴賤之差,令不僭拟以亂尊卑耳。至于奴婢私産,則實皆未嘗曲為之立限也。” 宋 葉適 《林伯和墓志銘》:“ 常平 檄使改役, 伯和 曰:‘私産可公檄乎?’不許。” 魯迅 《南腔北調集·關于女人》:“私有制度的社會,本來也把女人當作私産,當作商品。”
“私産”是“私産”的繁體寫法,指私人所有的財産或資産。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個人或家庭擁有的財物,包括土地、房屋、奴婢、物品等,與“公産”相對。例如《晉書》提到奴婢作為私産不受法律限制,宋代葉適則強調私産不受公權幹涉。
曆史語境
現代使用
當代多使用簡體“私産”,指合法個人財産,如房産、存款等,受法律保護。該詞在正式文本或曆史讨論中出現頻率較高,日常口語中較少使用。
相關概念
與“公有財産”“集體資産”相對,強調所有權歸屬個體。需注意不同時代對“私産”範圍的定義存在差異,如古代包含人身依附關系,現代則以物權法為基礎。
若需進一步了解法律定義或曆史案例,可參考《物權法》或古代經濟制度研究文獻。
《私産》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意思是指私人擁有的財産。在法律和經濟領域中,私産通常指的是個人財富和財産。
《私産》的第一個漢字是“私”,它的部首是“示”,總共有7個筆畫。第二個字是“産”,它的部首是“田”,總共有11個筆畫。
《私産》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過程。它的繁體形式是「私產」,其間去掉了“示”的“礻”字旁。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存在一些變化。根據古籍記載,古時候的《私産》在第一個字的“示”字旁可能多加了一個“寸”的字旁,形狀略有不同。
1. 他通過勤奮工作,成功積累了大量的私産。
2. 私産的增加需要不懈努力和智慧的運用。
私産受法律保護、私産保護、私産增加、私産管理等。
私私有産、私人財産、個人財富等。
公産、公共財産、國有財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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