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人交納錢財以免除杖刑。《醒世姻緣傳》第十二回:“ 珍哥 絞罪, 鼂源 有力徒罪, 伍聖道 、 邵強仁 無力徒罪, 海會 、 郭姑子 贖杖。”
“贖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但核心均與“通過錢財抵消刑罰”相關。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贖杖(shú zhàng)指犯人通過交納錢財來免除杖刑。這一用法在明清小說《醒世姻緣傳》中有明确記載,例如第十二回提到“海會、郭姑子贖杖”,即通過錢財抵消杖刑。
部分資料(如)提到“贖杖”可能引申為用金錢收買權力或人心,但這一解釋缺乏文獻直接例證,更可能是基于字面的擴展聯想。
古代法律中存在“贖刑”制度,允許犯人通過繳納財物減免刑罰。例如《唐律疏議》規定,部分罪行可“以銅贖杖”,即用銅錢抵免杖刑。這一制度為“贖杖”提供了現實依據。
“贖杖”的核心含義是通過錢財免除杖刑,其解釋需結合具體文獻和語境。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醒世姻緣傳》原文或古代律法資料。
贖杖(shú zhàng)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這個詞語的拆分部首是“赤”和“木”,筆畫分别是7畫和7畫。
贖杖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風俗習慣,指的是為了贖回一個人的自由或者免除懲罰而支付的贖金。在古代,這種贖金常常采用金錢或者其他財物。
在繁體字中,贖杖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對于贖杖這個詞,古人采用的寫法是 “贖杖”。
以下是關于贖杖的例句:
1. 他出資贖杖,幫助那些無辜受害者重獲自由。
2. 行賄是不對的,可他為了避免遭受處罰,隻能出錢贖杖。
與贖杖相關的組詞包括:贖金、贖罪、贖回等。
贖杖的近義詞是贖金,反義詞是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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