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書簡、奏章等。《史記·儒林列傳》:“ 寬 為人溫良,有廉智,自持,而善著書、書奏,敏於文,口不能發明也。”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文章》:“書奏箴銘,生於《春秋》者也。” 王利器 集解:“《文心雕龍·書記》篇:‘書者,舒也,舒布其言,陳之簡牘,取象於《夬》,貴在明決而已。’又《奏啟》篇:‘奏者,進也,言敷於下,情進於上也。’” 唐 元稹 《劉君墓志銘》:“凡 烏 之戰陣、謀取、案牘、書奏之事,皆咨之。” 宋 曾鞏 《<類要>序》:“其在朝廷五十餘年,常以文學謀議為任,所為賦頌、銘碑、制詔、冊命、書奏、議論之文傳天下。”
"書奏"是古代中國政治文書體系中的重要概念,由"書"與"奏"兩個文體複合構成。根據《中國古代文體形态研究》記載,其核心含義包含三個維度:
一、文體學定義 作為獨立文體時,"書"指臣僚向君主陳述政見的文書,具有私人通信性質;"奏"則是正式呈遞的官方公文,如《文心雕龍·奏啟》所述"陳政事,獻典儀,上急變,劾愆謬"的法定格式文書。
二、行政運作機制 在秦漢行政體系中,"書奏"特指通過特定傳遞渠道呈送君主的密封文件。據《秦漢官制史稿》考證,該制度包含"文書封裝→禦史啟封→君主批閱→尚書執行"的完整流程,形成中國最早的公文保密機制。
三、曆史文獻價值 現存秦漢簡牍中,居延漢簡保存有完整的"元康五年诏書"奏呈原件,包含诏書本文、丞相禦史聯署、郡級轉發記錄三級行政痕迹,印證《史記·秦始皇本紀》"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的文書管理制度。
該術語在《漢書·藝文志》中已作為固定搭配出現,唐代杜佑《通典·職官典》系統記載其運作規程,至明清時期演化為題本奏本制度,構成中國官僚體系運行的核心載體。
“書奏”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權威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書奏”指古代用于官方文書的兩類文體,即“書”和“奏”。“書”泛指書信、公文,多用于下級對上級的陳述;“奏”特指向帝王呈報的奏章,如《文心雕龍》提到“奏以陳情叙事”。兩者合稱時,代指書簡、奏章等正式文書。
詞源與結構
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官方或正式場合,例如:
文體特點
曆史實例
唐代元稹、宋代貴州史籍等文獻中均有“書奏”相關記載,體現其作為古代行政文書的重要作用。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例,可參考《史記》《顔氏家訓》等原始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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