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舊時士大夫私家關于書劄體式、典禮儀注的著作,通名書儀。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風操》:“ 江 南輕重各有謂號,具諸《書儀》;北人多稱名者,乃古之遺風。”《隋書·經籍志》、《新五代史》和《崇文總目》著錄有關的著作甚多,現僅存 宋 司馬光 《書儀》。
(2).舊時饋贈錢物所寫的禮帖和封籤。泛指饋贈的錢物。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詞林·交際》:“詞林交際最簡,其始入者,合衙門自政府以下至史官,各送賀儀分金七分,即書名於書儀之上,不具他柬。” 明 湯顯祖 《牡丹亭·谒遇》:“左右,取書儀,看酒。”《醒世恒言·盧太學詩酒傲王侯》:“﹝ 汪知縣 ﹞差人送三兩書儀,就緻看花之意。”
書儀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需從曆史文獻與禮俗文化角度分别闡釋:
指古代規範書信格式、用語及禮儀的文體或範本。興起于魏晉,成熟于唐宋,是士大夫階層通信的禮儀指南。
例:敦煌遺書中的《朋友書儀》詳細記載了不同季節、身份的書信模闆,用詞嚴謹且富含典故,如春季問候用“伏惟孟春微寒”等套語 。
明清以來衍生為“以錢代禮”的習俗,特指用紅封裝現金代替實物禮品,常見于婚喪嫁娶場合。
例:《儒林外史》第三回提及“遞上書儀”,即用紅封賀金表達慶賀之意 。
書儀承載傳統禮制精神:
權威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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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儀”一詞主要包含兩層含義,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如下:
禮儀著作
指古代士大夫撰寫的關于書信格式、禮儀規範的著作。例如北齊顔之推在《顔氏家訓》中提及的《書儀》,以及宋代司馬光所著同名作品,均屬此類文獻。
饋贈禮帖或財物
舊時贈送錢物時附帶的禮儀性文書(禮帖、封籤),後直接代指饋贈的財物。例如明代《警世通言》中提到的“書儀十兩”,即是以雅稱形式表示禮金。
曆史背景
此類著作在南北朝至宋代盛行,如《隋書·經籍志》記載了多種書儀類文獻,反映了古代社會對書信禮儀的重視。
文學應用
明清小說中,“書儀”常作為雅稱出現。例如《醒世恒言》中“差人送三兩書儀”,即用此詞代指禮物。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書儀文獻或古代禮制,可參考《顔氏家訓》《司馬光書儀》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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