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義;闡明義理。《南史·袁憲傳》:“會 弘正 将升講坐,弟子畢集,乃延 憲 入室,授以麈尾,令 憲 豎義。” 唐 道宣 《續高僧傳·義6*解四·慧遠》:“但聞法集鐘聲,不問旦夕,覆講豎義,皆入堂伏聽。” 清 申涵光 《與朱錫鬯書》:“近嘗把玩 宋 儒語録,聊以檢點身心,為晚年寡過之計,非敢标理學之名,聚徒豎義,如昔人角立門戶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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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豎義"在漢語中屬于較為生僻的複合詞,《漢語大詞典》(第二版)收錄其雙重含義:其一指字面意義的直立狀态,即"豎立之形",如《營造法式》中記載的"立柱豎義,以承棟梁";其二作為哲學概念,見于章太炎《國故論衡》所述"豎義為體,橫觀為用",指對事物本質的縱向剖析。
該詞在訓诂學中常與"橫訓"對舉,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特别強調:"凡解經者,當豎義以尋本,橫訓以究變",主張通過縱向考據追溯字源本義。現代語義學研究則将其拓展為"垂直語義場"的代稱,如《現代漢語語義學》提出的"語義網絡豎義分析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該詞彙使用範圍較專業,建議具體語境中配合《故訓彙纂》《漢語大字典》等工具書進行驗證。對于古建築領域特指的木作術語,可參考李誡《營造法式注釋》(商務印書館,2019)的相關章節。
“豎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曆史文獻中有具體體現,以下為詳細解釋:
“豎義”讀作shù yì,字面意為“立義”或“闡明義理”。其中“豎”指直立、樹立,“義”則指道理、倫理或學說的核心思想。該詞常用于學術、宗教等場景,表示對某一理論或教義的闡述與辨析。
佛教考試中的儀式化應用
據《南史》及唐代《續高僧傳》記載,“豎義”是古代佛教修學僧的一種口頭考試形式。考生(豎義者)需回答提問者的問題,以此展示對佛學義理的理解。但到後期,這一形式逐漸儀式化,試題和答案往往提前公開,考生僅需背誦練習。
學術與倫理讨論
在儒學領域,“豎義”被用于對經典理論的闡釋。例如清代申涵光在書信中提到通過“豎義”檢點身心,強調其實踐意義而非标榜門戶之見。
“豎義”一詞在不同語境下均指向“立義”或“闡明義理”的核心含義,既用于宗教考核,也見于學術探讨。其曆史用法體現了古代知識傳播與考核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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