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述叙 ”。猶叙述。《後漢書·皇後紀上·明德馬皇後》:“常與帝旦夕言道政事,及教授諸小王,論議經書,述敍平生,雍和終日。”《後漢書·班固傳下》:“ 固 又作《典引》篇,述敍 漢 德。”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汶水》:“前有石銘一所, 漢 末 奉高 令所立,無所述叙。”
"述敍"是"叙述"的異體寫法,其中"敍"為"叙"的異體字,《漢語大詞典》将"叙述"定義為:對事件、過程或思想進行系統陳述的行為。該詞由兩個核心語素構成,"述"強調如實傳達内容,"敍"則側重條理化的表達方式。
從詞源學角度考察,"述"在《說文解字》中解為"循也",本義為遵循事實的陳述;"敍"在《爾雅·釋诂》中訓為"次也",指有序排列。二字組合後形成遞進關系,既要求内容真實性,又強調表達邏輯性。這在司馬貞《史記索隱》中得到印證:"列事分明,敍次有序"。
現代語言學研究中,該詞具有三層語義特征:①信息完整性,如《現代漢語詞典》指出的"完整陳述事件始末";②時序邏輯性,符合呂叔湘《中國文法要略》中"依時間序列鋪陳"的解析;③客觀準确性,如王力《古代漢語》強調的"述而不作"原則。
在語用層面,該詞常見于學術著作與公文寫作,例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列舉的"案件經過的詳細叙述"用例。相較于近義詞"講述",它更側重書面化、系統化的表達特征,這在朱德熙《語法講義》的詞語辨析中有專門論述。
(主要參考文獻:《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影印本)
“述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如需更詳細的古籍引證或詞源分析,建議結合《後漢書》《水經注》等原文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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