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質,貳乃辟也。” 杜預 注:“名書於所臣之策。” 孔穎達 疏:“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書己名於策,以明繫屬之也。”後用以指因仕宦而獻身于朝廷之事。《三國志·魏志·公孫度傳》“ 淵 遂自立為 燕王 ” 裴松之 注引 晉 王沉 《魏書》:“﹝ 淵 ﹞策名委質,守死善道,忠至義盡,為九州表。” 南朝 梁 任昉 《為範始興求立太宰碑表》:“臣裡閭孤賤,才無可甄,值 齊 網之弘,弛賓客之禁,策名委質,忽焉二紀。”《周書·李賢傳論》:“及逢時值主,策名委質,或使煩莫府,或契闊戎行。” 唐 楊炯 《薛振行狀》:“遂乃彈冠筮仕,策名委質。”
"策名委質"是源自先秦時期的政治禮制術語,其核心含義指臣子通過書面形式向君主表明效忠關系。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成語最早見于《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質,貳乃辟也"的記載,其字面釋義包含兩個層面:
策名:指将姓名書寫于簡策。古代臣子谒見君主時,需在名冊上登記姓名以示歸屬,該制度可追溯至周代策命制度,《周禮·春官·内史》記載的"凡命諸侯及孤卿大夫,則策命之"即為此制雛形。
委質:即"委贽",指初次拜見尊長時進獻雉、雁等象征性禮物。《禮記·曲禮》鄭玄注明确指出"童子委贽而退",孔穎達疏證"贽,雉也",說明該儀式具有确立等級關系的契約性質。
二者合稱形成特定政治盟約程式,如《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載"子路後儒服委質",裴骃集解引服虔注曰"古者始仕,先書其名于策,委死之質于君,示必死節于其君也",印證其作為古代君臣關系确立的法定程式。該制度在秦漢時期發展為"策名漢廷,委質藩臣"(《三國志·魏志·陳思王植傳》)的官僚體系規範,成為封建社會權力架構的重要儀式。
現代漢語中該成語多用于形容正式确立從屬關系,如章炳麟《革命道德說》所述"徒以科法嚴明,期于應令,而外寬内忌,策名委質,便為臣子",其語義範疇已從具體政治儀式擴展至抽象的責任承擔領域。
“策名委質”是一個源自古代典籍的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明确記載。以下是詳細解析:
該成語最初指古代官員正式任職時,通過特定儀式表明對君主的忠誠歸屬。具體來說:
部分現代解釋将“委質”誤釋為“以能力為标準選拔人才”,實為望文生義。結合古籍和權威考據,其本義強調君臣間的儀式性歸屬,而非人才選拔标準()。
提示:如需進一步了解該成語在《左傳》中的原始語境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春秋左傳注》《三國志集解》等古籍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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