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一種更休疊戰的陣法。也稱疊陣法。《宋史·吳璘傳》:“ 璘 曰:‘有新立疊陣法:每戰,以長槍居前,坐不得起;次最強弓,次強弩,跪膝以俟;次神臂弓。約賊相搏至百步内,則神臂先發;七十步,強弓併發;次陣如之。凡陣,以拒馬為限,鐵鈎相連,俟其傷則更代之。遇更代則以鼓為節。騎,兩翼以蔽於前,陣成而騎退,謂之“疊陣”。’諸将始猶竊議曰:‘吾軍其殲於此乎?’ 璘 曰:‘此古束伍令也,軍法有之。’”
束伍令是中國古代軍事制度中的專業術語,特指規範軍隊編制與管理的法令。"束"意為整頓、約束,"伍"指古代軍隊最小編制單位(五人為伍),"令"即法令或規章。該概念主要包含三方面内涵:
編制體系規範
根據《漢語大詞典》軍事類詞條釋義,束伍令通過"五五制"編組士兵,建立"伍—隊—哨—營"的層級管理體系。明代戚繼光在《紀效新書》中記載:"束伍既有定數,每伍設伍長,約束四人",明确基層作戰單元的職責分工。
**軍事管理機制
《中國軍事制度史》指出,束伍令包含連坐法、驗效法等配套制度。戚家軍實行"同伍連坐"規則,要求同伍士兵相互擔保,若臨陣脫逃則全伍受罰。這種制度強化了團隊協作與紀律約束。
**實戰訓練标準
《練兵實紀》詳載束伍令在軍事訓練中的運用,要求"伍長教四人,隊總教伍長",通過層級化訓練體系提升整體作戰能力。兵書《陣紀》稱此制度"使卒畏将甚于敵,伍相保如同生",體現了古代軍事組織的科學性。
“束伍令”是古代軍事術語,主要包含兩種解釋,分别涉及軍隊編制紀律和作戰陣法:
基本含義
指以“伍”為單位的軍隊編制及聯保制度。根據《尉缭子·束伍令》記載,五名士兵為一“伍”,需共同籤署聯保憑證并交由将吏保管。
獎懲規則包括:
管理目的
通過連坐制度強化士兵間的監督與協作,确保作戰紀律和戰鬥力。
戰術特點
宋代名将吳璘在《宋史》中提出“疊陣法”,即“束伍令”的實戰應用:
曆史評價
該陣法曾引發争議,但吳璘強調其源自古代軍法,實際運用中有效提升了防禦與攻擊的協調性。
“束伍令”既指軍隊基層組織的紀律規範,也包含實戰中的協同戰術。其核心是通過嚴格編制和戰術創新提升整體作戰效能。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尉缭子》《宋史·吳璘傳》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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