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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矢鈞金的意思、束矢鈞金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束矢鈞金的解釋

古代民間訴訟按規定繳納的財物。後借指處理訟事。語本《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三日乃緻於朝,然後聽之。” 鄭玄 注:“必入矢者,取其直也……古者一弓百矢,束矢,其百個與?”又:“必入金者,取其堅也。三十斤曰鈞。” 清 錢謙益 《河南開封府太康縣知縣李之茂授文林郎制》:“束矢均(鈞)金,不改飲冰之操;盤根錯節,益徵遊刃之能。”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束矢鈞金"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成語,其含義可從字面拆解和曆史文化背景兩方面闡釋:

一、字面本義與古代司法制度

  1. 束矢:"束"指捆紮,"矢"即箭矢。合指一捆箭(通常為五十支)。在周代訴訟制度中,原告、被告需預先繳納"束矢"作為訴訟擔保金,象征理直者如箭般正直。若敗訴,則沒收此擔保。

    來源:《周禮·秋官·大司寇》鄭玄注:"古者一弓百矢,束矢其百個與?"《周禮注疏》載"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于朝,然後聽之。"

  2. 鈞金:"鈞"為古代重量單位(三十斤),"金"指青銅。合指三十斤銅。用于重大刑事訴訟(如殺人、搶劫),當事人需繳納"鈞金"作為保證金,以示案件重大如金之貴重。敗訴者同樣沒收此金。

    來源:《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然後聽之。" 賈公彥疏:"必入金者,取其堅剛之意。"

二、引申義與核心内涵

該詞整體喻指古代訴訟中象征性的財物擔保制度,旨在通過經濟約束減少濫訴,确保當事人嚴肅對待訴訟。其核心内涵包括:

三、現代引申用法

在現代漢語中,"束矢鈞金"常用于比喻:

學術參考依據

  1. 《周禮·秋官·大司寇》(中華書局點校本):記載"束矢""鈞金"為訴訟擔保制度的原始文獻。
  2.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束矢"詞條釋為"古代訴訟雙方繳納的箭矢","鈞金"釋為"三十斤銅",并引《周禮》為證。
  3. 《中國古代法制史話》(李默著):詳述周代"束矢鈞金"是早期司法擔保的典型,體現"無訟"思想下的程式設計。
  4. 《辭源》(商務印書館修訂版):"束矢"釋義強調其"訴訟費"屬性,"鈞金"明确指涉刑事訴訟保證金。

"束矢鈞金"既是周代訴訟擔保制度的具象化表達,亦衍生為對嚴肅承諾或代價的隱喻,其詞義根植于中國古代法律文化的獨特實踐。

網絡擴展解釋

“束矢鈞金”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古代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一、古代法律制度中的含義

  1. 本義:
    指古代訴訟中當事人需繳納的財物。根據《周禮·秋官·大司寇》記載,“束矢”為一捆箭(通常為百支),“鈞金”為三十斤銅(鈞為重量單位)。訴訟雙方需先繳納這些財物,官府才受理案件。勝訴者財物返還,敗訴者則沒收。

  2. 象征意義:

    • “矢”象征正直(取其“直”),要求訴訟者陳述真實;
    • “金”象征堅定(取其“堅”),要求訴訟者立場明确。

二、現代引申含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引申為比喻人才出衆、品質珍貴,如箭羽精緻、箭頭如金般貴重。但這一用法較少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基于字面的現代聯想。

三、使用場景

該詞核心含義與古代訴訟制度相關,現代引申義需謹慎使用。如需引用,建議優先采用《周禮》等經典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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