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喻惡有惡報,善有善報。《警世通言·老門生三世報恩》:“ 蒯公 大喜,想道:‘樹荊棘得刺,樹桃李得蔭’,若不曾中得這個老門生,今日身家也難保。”
“樹荊棘得刺,樹桃李得蔭”是一句蘊含因果哲理的漢語諺語,其字面含義為:種植荊棘會收獲尖刺,栽種桃樹李樹則能得到樹蔭。深層引申義強調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必然聯繫,比喻人選擇善行或惡舉會對應獲得相應的福報或惡果。
從詞彙構成分析,“樹”在此作動詞用,意為種植、培育,常見于古漢語典籍如《孟子》中“樹藝五谷”;“荊棘”指帶刺灌木,象征阻礙或傷害,《詩經》有“陟彼岵兮,瞻望父兮,父曰:嗟!予子行役,夙夜無已。上慎旃哉,猶來無止”的荊棘意象引用;“桃李”則代指嘉木良材,如《韓詩外傳》所述“夫春樹桃李,夏得陰其下”。
該諺語的核心思想與《說苑·複恩》中“種蘭不芳,種艾得香”的辯證邏輯相通,均體現中國傳統文化中“種因得果”的價值觀。現代語言學者在《中華諺語大辭典》中将其歸類為訓誡類諺語,強調行為選擇的預見性。在實際應用中,既可用于警示為人處世須慎行,也常引申至教育領域,比喻培養人才與收獲回報的關系。
“樹荊棘得刺,樹桃李得蔭”是一句源自明代馮夢龍《警世通言·老門生三世報恩》的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拆解如下:
字面含義為:種荊棘會被刺紮,種桃李則能乘涼。
因果報應:比喻行為與結果的關系,強調“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例如:在《警世通言》中,蒯公因提攜老門生而保全自身,印證了“種善因得善果”的道理。
行為導向:提醒人們選擇善行,避免作惡。類似“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這句成語以自然現象類比人事,核心在于強調“選擇決定結果”。其簡潔的比喻和普適性,使其在道德勸誡、文學創作中廣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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