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閱公文,書字認可。《三國志·吳志·孫亮傳》“ 太平 元年春二月朔” 裴松之 注引 晉 胡沖 《吳曆》:“ 亮 數出中書,視 孫權 舊事,問左右侍臣:‘先帝數有特制,今大将軍( 孫琳 )問事,但令我書可邪!’”《資治通鑒·魏高貴鄉公甘露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雲:“書可,畫可也。”
“書可”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含義和用法如下:
“書可”指批閱公文時書寫“可”字表示認可,常用于古代政務場景,體現上級對下級文件的審批。該詞由“書”(書寫)和“可”(許可)組成,強調通過書面形式确認決策。
在部分現代語境中,“書可”也可引申為對書籍或知識的肯定,例如“有些書可供一嘗,有些書可以吞下”(指不同書籍的閱讀方式)。但此用法較為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需避免與“書”和“可”單獨使用的含義混淆(如“證書可能被接受”中的“書可”并非固定詞組)。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公文制度或詞語演變,可參考《三國志》《資治通鑒》等文獻來源。
《書可》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書中所載,可作為可信的依據或證據。
《書可》的拆分部首是“言”和“木”,筆畫數為9。
《書可》的來源可以追溯到《紅樓夢》中的一句對話:“書可破萬卷,學可觸知也。”在這句話中,意思是通過閱讀書籍可以獲取大量的知識。
繁體字是「書可」。
在古時候,「書」的寫法與現代相同,而「可」的寫法則有所不同,它是由一個獨立的部首「口」和右邊的「去」組成。
他的說法非常有說服力,經過我查閱相關文獻,證明他所說的确實《書可》。
書籍、可信、可信度、可作為、信任
可靠、可信賴、可信任
不可信、不可靠、不可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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