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止憩息。 唐 歐陽詹 《二公亭記》:“一眄一睞,千趣萬态,稅息之者,若在 蓬壺 、 方丈 之上。” 清 譚嗣同 《報貝元徵書》:“比當稅息 嵩高 ,敷賦 梁苑 。”
“稅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來源綜合理解:
休止憩息
該解釋為最權威且文獻支持較多的含義,常見于古代詩文引用。例如:
財政收入與利息的組合義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拆解為“稅”(國家稅收)與“息”(利息),引申為經濟狀況豐厚的狀态。但此用法缺乏古籍例證,可能為現代衍生義。
在古文閱讀或學術場景中,建議采用“休止憩息”的釋義;若涉及現代經濟文本,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是否指代財稅相關概念。
《稅息》指的是上交國家的稅款和從儲蓄、投資等中獲得的利息。稅息是財政收入的一種重要來源,也是個人或機構盈利的一種形式。
《稅息》的拆分部首是“禾”和“虍”,它共有12個筆畫。
《稅息》這個詞的來源較為複雜。其中,“稅”字最早出現在《周禮》中,意為向政府上繳貢品,表示對國家或君主的臣民義務。而“息”字可以追溯到金文時代,表示收入或利息。
《稅息》的繁體字是「稅息」。
在古代,字形隨着時間和地區的變化而有所不同。根據曆史文獻記載,古代某些時期的寫法為「稅」與「息」分開書寫,稱為“割注”,而非合寫的現代形式。
1. 公司應當按時納稅,履行稅務義務。
2. 存款會産生利息,作為個人的稅息收入。
1. 稅收:指國家依法從公民、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收取的財政收入。
2. 利息:指存款、債券或貸款等金融活動所帶來的收益。
3. 稅務:指負責管理和征收稅收的機關。
4. 貢稅:指向國家上繳的財物或金錢,常用于古代社會。
1. 稅利:指稅收和利息的合稱,用以表示財政收入。
2. 稅金:指向政府上交的款項,包括稅收的各種形式。
1. 減稅:指國家對某些稅款的減少或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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