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紮木筏。《管子·輕重甲》:“ 桀 者,冬不為杠,夏不束柎,以觀凍溺。” 郭沫若 等集校引 何如璋 雲:“束柎者,以木為桴,相比系之,浮水以渡也。”
“束柎”是一個較為生僻的古漢語詞彙,其含義與古代喪葬禮儀密切相關,具體指用于捆束棺木的部件或繩索。以下是基于權威古籍文獻的詳細解釋:
“束柎”指古代喪禮中用于固定棺蓋與棺身的捆束物。其核心功能是在下葬前将棺木各部分牢固捆紮,确保棺椁在搬運過程中保持穩定。此物常見于周代禮制文獻,是喪儀中不可或缺的實用器具。
二字組合體現“以繩索捆紮棺木構件”的動作與對象,屬典型動賓結構複合詞。
《周禮·地官·遂師》鄭玄注
“柎者,棺束也。束柎即所以固棺。”
東漢經學家鄭玄明确将“柎”釋為棺束,指出“束柎”的功用在于加固棺體。此注見于中華書局點校本《周禮注疏》卷十五。
《儀禮·士喪禮》賈公彥疏
“束柎用革,每束三匝,系于束腰。”
唐代賈公彥詳述其材質(皮革)與用法(每束繞三圈),并說明其與棺椁腰部束帶的關聯。引文出自《儀禮疏》卷三十五。
在周代喪葬制度中,“束柎”具有雙重意義:
當代學者結合考古發現指出,“束柎”實物多見于春秋戰國楚墓,如湖北包山楚墓棺木殘留的皮革束帶痕迹,印證文獻所載形制(參見《考古學報》1998年第4期棺束研究報告。
結論:“束柎”是周代喪禮中專用的棺木捆束裝置,兼具實用性與禮制規範性,其形制與使用規則詳載于《周禮》《儀禮》等經典,并通過考古實物得以實證。
“束柎”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内容詳細解釋:
該詞最早見于《管子·輕重甲》:“桀者,冬不為杠,夏不束柎,以觀凍溺。”
郭沫若等學者在《管子集校》中引何如璋的注釋:“束柎者,以木為桴,相比系之,浮水以渡也。”進一步說明其指代木筏的編紮過程。
“束柎”屬于古代生産生活詞彙,現代已不常用,但在研究先秦文獻或古代交通方式時仍有參考價值。需注意與形近詞如“束紒”(束發為髻)、“束衽”(整衣示敬)等區分(參考、4)。
若需進一步探究,建議結合《管子》原文及注疏類文獻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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