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辦文書的屬吏。亦泛指掌管文書翰墨的人。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内閣三·書辦》:“書辦為筦文書者通稱。”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兩殿兩房中書》:“其中書房入直者,稱天子近臣,從事翰墨,如閣臣 王文通 以 永樂 甲榜翰林修撰,供事 文華殿 ; 宣德 年間 沉度 已正拜翰林學士, 沉粲 已官右春坊右庶子,尚結銜 文華殿 書辦。”《西遊記》第九六回:“﹝員外﹞出了經堂,吩咐書辦,寫了百十個簡帖兒,邀請鄰裡親戚,明早奉送 唐 朝老師西行。”《老殘遊記》第五回:“旁邊一個書辦先王拿過單子念道。” 梁啟超 《變法通議·學校總論》:“以故一切公事,受成於胥吏之手,六部書辦,督撫幕客,州縣房科,上下其手,持其短長,官無如何也。”
關于“書辦”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書辦是明清時期對掌管文書、簿記及翰墨工作的官吏或屬吏的統稱,主要負責公文的起草、整理和歸檔。其職能範圍包括處理官方文件、撰寫書信以及協助官員處理行政事務,相當于現代的文秘或文書人員。
書辦雖屬基層吏員,但因掌握文書權力,實際影響較大。部分史料提到其可能通過操控文件内容幹預行政,如梁啟超批評的“六部書辦上下其手”現象。
以上信息綜合了曆史文獻、文學作品和辭典解釋,涵蓋詞義演變與實際應用場景。
《書辦》這個詞可以指代兩個不同的含義。首先,它可以表示“辦理書籍”的意思,用來形容管理、處理書籍事務的工作。其次,它也可以指代姓氏為書的人在古代的官職。
《書辦》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書,讀音為“shū”,是表示書籍相關的事物的義符。根據《康熙字典》,它的部首是“欠”,總筆畫數為10。
《書辦》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字的使用和演變。在古代,文人士大夫常以文化才識來立足社會,因此書籍在他們的生活中占據了重要的地位。所以,書籍相關的事務也就成為了一項重要的工作。因此,後來“書辦”就成為了一個詞彙,用來表示管理、處理書籍事務的工作。
《書辦》這個詞的繁體寫法為書辦。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和現代有一些差異。《書辦》這個詞在古代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比如“辦”字的“辛”部可能會寫成“⻂”。
1. 他是圖書館的書辦,負責管理和采購圖書。
2. 這是一項繁瑣的書辦工作,需要精細處理。
1. 書籍管理:指負責圖書館、圖書店等管理書籍的工作。
2. 書籍采購:指為某個機構或個人采購書籍的工作。
1. 圖書處理:可以用來替代“書辦”的意思,表示管理書籍事務的工作。
2. 圖書管理:指圖書館、圖書店等機構中負責管理書籍的工作。
1. 書籍買賣:表示與管理書籍無關的買賣行為。
2. 圖書閱讀:表示與管理書籍無關的讀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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