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喪所服衣裳。《儀禮·喪服》:“喪服,斬衰裳。” 鄭玄 注:“凡服上曰衰,下曰裳。”《禮記·禮運》:“三年之喪,與新有昬者,期不使以衰裳入朝,與家僕雜居齊齒,非禮也,是謂君與臣同國。”《周禮·地官·闾師》“不績者不衰” 唐 賈公彥 疏:“其婦人不績其麻者,死則不為之著衰裳以罰之也。” 清 袁枚 《隨園隨筆·雜記》:“他如 費鳳 之故吏,衰麻扶杖, 魏元應 之故吏,萬裡衰裳,其時服制重其所輕,輕其所重,殊不可解。”
衰裳(cuī cháng)是古代中國喪服制度中的核心服飾,特指喪禮中最重的“斬衰”之服,由粗麻布制成的上衣(衰)和下衣(裳)組成,用于子女為父母、臣子為君主等最親近的尊長服喪。其含義與形制如下:
指喪服上衣,用最粗的生麻布制成,不縫邊,使斷處外露,象征悲痛無心修飾。鄭玄注《儀禮·喪服》雲:“衰之言摧也,所以表其中心摧痛。”
即下裙,與“衰”配套,同用粗麻布制作,體現“衣冠齊衰”的禮制整體性。《說文解字》釋:“裳,下帬(裙)也。”
衰裳作為“五服”之首的“斬衰”喪服(服期三年),承載嚴格的宗法倫理:
明确記載:“斬衰裳,苴绖、杖、絞帶。” 此為衰裳形制的最早規範。
強調“衰三升,三升有半”,以麻布密度(升數)區分喪服等級。
釋“衰長六寸,博四寸”,詳述其尺寸禮法(《周禮·春官·司服》注)。
漢代以後,衰裳隨喪服禮制納入國家法典(如《唐開元禮》),明清時形制趨簡,但“披麻戴孝”的核心元素仍存。現代研究中,彭林《中國古代禮儀文明》指出:“衰裳是‘禮以飾情’的具象化,通過外在服飾強化倫理認同。”
典籍來源:
“衰裳”是中國古代喪服制度中的特定服飾,具體解釋如下:
“衰裳”指居喪期間所穿的服飾,由上衣(衰)和下裳(裳)組成。其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看《儀禮·喪服》《禮記·禮運》等文獻,或參考漢典、查字典等平台釋義(來源:、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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