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國君于歲首頒布的法令。《管子·立政》:“首憲既布,然後可以布憲。” 尹知章 注:“歲朝之憲。”
“首憲”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法律與政治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基本釋義
“首”指首要、首位,“憲”指憲法、根本法。《漢語大詞典》将“首憲”解釋為“國家根本大法”,強調其在法律體系中的最高地位。例如,《管子·立政》中提到的“首憲既布”,即指國家基本法令的頒布。
曆史淵源
該詞源自中國古代典籍,如《周禮》等文獻中,“憲”常與治國綱領關聯。清代學者王念孫在《讀書雜志》中考證,“首憲”可追溯至先秦時期,用以指代君主頒布的核心政令。
現代應用
當代法律術語中,“首憲”可類比為憲法性文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體現“首憲”的核心特征。中國政法大學《法律辭典》将其定義為“統領法律體系的最高規範”。
權威參考
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法律語詞考釋》指出,“首憲”在古代兼具“立法權威”與“政令開端”的雙重含義,這一觀點被《中國法學大辭典》收錄并沿用。
“首憲”是中國古代政治術語,指國君在每年歲首(即年初)頒布的重要法令,具有年度政策綱領的性質。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首憲”由“首”(歲首)和“憲”(法令)組成,字面含義為“歲首頒布的憲令”。其核心作用是确立國家當年的治理方向和法律框架。
文獻出處與注釋
該詞最早見于《管子·立政》:“首憲既布,然後可以布憲。” 唐代尹知章注解說:“歲朝之憲”,即歲首發布的法令,強調其作為後續政策執行的基礎性作用。
曆史背景與功能
在古代政治體系中,“首憲”是君主權威的體現,通過歲首頒布法令統一全國政令,确保官吏和民衆明确當年的治理重點。這種制度反映了早期中國“以法治國”的理念,并成為年度行政的重要開端。
延伸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管子》中相關政治思想,可參考古籍原文或權威曆史研究資料。
愛藉暗沙半弓炳如日星,炳若日星朝庭窗鈎垂青賜蔭端實剟裒發越複聽革滅浩然橫挑鼻子竪挑眼鴻略花文呼紅喝綠火崩崩假惺惺激湍奎章燎祡料虎須曆國龍蝨魯硯芒消麪糊鬼呐吃囊土壅水甯許飄飄欲仙撲的樯帆乾馬欺滅鵲檐柔種袽塞掃房埽墓上略十部十四弦施威壽身術散鼠黠厮趕松柏之壽隨疑檀床跳搭頽幽駝隊外塵五日子無與為比小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