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國君于歲首頒布的法令。《管子·立政》:“首憲既布,然後可以布憲。” 尹知章 注:“歲朝之憲。”
“首憲”是中國古代政治術語,指國君在每年歲首(即年初)頒布的重要法令,具有年度政策綱領的性質。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首憲”由“首”(歲首)和“憲”(法令)組成,字面含義為“歲首頒布的憲令”。其核心作用是确立國家當年的治理方向和法律框架。
文獻出處與注釋
該詞最早見于《管子·立政》:“首憲既布,然後可以布憲。” 唐代尹知章注解說:“歲朝之憲”,即歲首發布的法令,強調其作為後續政策執行的基礎性作用。
曆史背景與功能
在古代政治體系中,“首憲”是君主權威的體現,通過歲首頒布法令統一全國政令,确保官吏和民衆明确當年的治理重點。這種制度反映了早期中國“以法治國”的理念,并成為年度行政的重要開端。
延伸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管子》中相關政治思想,可參考古籍原文或權威曆史研究資料。
首憲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含義豐富,是指一個國家或組織的基本法或根本法。
首憲這個詞的第一個漢字“首”是由“頁”和“丶”兩個部首組成,總計8畫。第二個漢字“憲”是由“宀”和“艮”兩個部首組成,總計10畫。
“首憲”一詞最初出現在清朝的《憲政典章》一書中,用以指代國家的根本法。後來,這個詞逐漸成為各個國家或組織的基本法的通稱。
繁體字“首憲”是“首憲”在繁體中文中的寫法。
在古時候,首憲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有些不同。常見的古代寫法是“首憲”、“首㝹”等。
1. 首憲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
2. 這部新頒布的首憲将保障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
3. 根據憲法,法治是首憲的核心原則。
憲法、憲章、章程、法規、法律
基本法、根本法、國家法、憲制
違憲、非法、不合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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