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手抄錄。 明 宋濂 《送東陽馬生序》:“凡所宜有之書皆集於此,不必若餘之手録,假諸人而後見也。” 清 吳偉業 《毛子晉齋中讀<西台恸哭記>》詩:“别庋加收藏,前賢矜手録。北堂學士鈔, 南宋 遺民牘。”
“手録”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手録”指親手抄錄或書寫,強調親自動手完成記錄的行為。該詞由“手”(親自動手)和“録”(記錄)組合而成,常見于古代文獻中。例如明代宋濂在《送東陽馬生序》中提到“不必若餘之手録”,即表達自己早年抄書的經曆。
現代語境中,“手録”一詞使用較少,更多以“手錄”形式出現,仍保留“親手記錄”的本義,常見于學術或文學領域,強調傳統書寫方式的價值。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送東陽馬生序》等原文(來源:、6、7)。
手録,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手”和“録”。
手,在《康熙字典》中是第十八個部首,古代的寫法為“扌”,表示手掌。它有4畫,在漢字中通常用來表示與手有關的意思。
録,在《康熙字典》中是第四十一個部首,古代的寫法為“錄”,表示寫下記錄。它有17畫,在漢字中通常用來表示記錄的意思。
手録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最早出現在《漢書·藝文志》中。它的意思是“親自寫下記錄”,後來演化為“個人記錄”或“手記”的意思。
在繁體字中,手録的書寫形式為“手錄”。
在古時候,手録的漢字寫法是“手録”。
以下是手録的一些例句:
一些與手録相關的詞語有:
與手録相反的意思的詞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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