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回。《後漢書·鄭太傳》:“ 卓 乃收還其兵,留拜議郎。”
“收還”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權威來源的解釋:
核心釋義
“收還”指“收回”,即把原本屬于自己或他人事物的所有權、使用權重新取回。例如《後漢書·鄭太傳》中“卓乃收還其兵”即用此意。
讀音争議
與“歸還”的區别: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将“收還”解釋為成語,引申為“以善意待人”的處世态度。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網絡誤傳或釋義混淆,需謹慎采用。
《後漢書·鄭太傳》中“收還其兵”的用法,印證了該詞在漢代已用于描述權力或物品的收回過程。
收還是一個動詞,在中文中具有收到并歸還的意思。
拆分部首:收(手)+ 還(辶)。部首“手”表示與手相關,部首“辶”表示與邊走有關。
筆畫:收還共有10個筆畫。
來源:收還是古漢語中的詞語,源自于古人們對物品的收藏和歸還的行為進行描述和命名。在現代漢語中,收還常常用于描述借貸關系中的歸還行為。
繁體:收還的繁體字為「收還」。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中,收還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無論是哪個時代,都可以通過收和還兩個字的形狀來推斷意義。
例句:
1. 他明天要把書還給我。
2. 請盡快收還貨物。
組詞:收回、還貸、收取、退還
近義詞:歸還、返還
反義詞:出借、借出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