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首伏 ”。指頭上的冠戴服飾。《周禮·天官·追師》:“掌王後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為九嬪及外内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 漢 董仲舒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質文》:“首服藻黑。”
同“ 首伏 ”。《東觀漢記·和熹鄧後傳》:“宮人盜者,即時首服,不加鞭箠,不敢隱情。” 唐 柳宗元 《零陵三亭記》:“宿蠹藏姦,披露首服。” 金 元好問 《續夷堅志·蕭卞異政》:“未加拷訊,隨即首服。”參見“ 首伏 ”。
"首服"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分析:
一、服飾類釋義(古義) 指頭部佩戴的衣冠類裝飾,《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周禮》,特指古代士人祭祀時佩戴的玄冠素裳。唐代孔穎達注疏中強調其象征禮儀等級的特殊屬性,與"足服"形成服飾體系的對位概念。
二、法律類釋義(今義) 現代漢語中主要作為法律術語使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犯罪嫌疑人主動向司法機關承認罪行"。該釋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得到法理支撐,強調包含"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兩個要件,與古代"自首"概念存在承襲關系。
三、語義演變考據 據《古漢語常用字字典》考證,明代《警世通言》已出現"首服"指代認罪服法的用法。這種詞義轉化符合漢語詞彙從具體到抽象的發展規律,頭部作為人體最高部位,衍生出"首要坦白"的隱喻義。
“首服”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基本定義
首服也稱“頭衣”“元服”,泛指古代裹首的冠戴服飾,包括帽子、頭巾等。例如冕、冠、巾等均屬首服,其中冕是最高級别的首服,為帝王、諸侯祭祀時佩戴。
社會功能
首服不僅是頭部裝飾,更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例如《周禮》記載王後、九嫔等需佩戴特定首服參與祭祀,而普通百姓多用巾、帽禦寒或便利勞作。
文化意義
古代男子蓄發,首服成為“頭等大事”,如《春秋繁露》提到“首服藻黑”,通過材質、樣式區分等級貴賤。
指犯罪人實施親告罪(需被害人告訴才處理的罪行)後,主動向有告訴權的人坦白罪行,并同意其向司法機關控告的行為。特點包括:
兩種含義的“首服”在古籍中均有記載,例如《東觀漢記》中“宮人盜者,即時首服”指坦白罪行,而《零陵三亭記》“披露首服”則可能涉及服飾或自首的雙關表達。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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