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時州縣雇募的一種差役。 宋 蘇轍 《論衙前後諸役人不便劄子》:“ 吳 蜀 等處,家習書算,故小民願充州縣手分,不待招募,人争為之。” 宋 蘇轍 《論衙前後諸役人不便劄子》:“且民間諳習書算行遣之人,除投充手分之外,其實亦無他業,不為手分亦将何為?”
“手分”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主要含義:指宋代州縣官府中通過雇募方式招募的一種差役,主要負責文書、計算等事務。這一解釋在多個高權威性來源中被明确提及,且引用了宋代文獻《蘇轍·論衙前後諸役人不便劄子》作為依據。例如,蘇轍提到“吳蜀等處,家習書算,故小民願充州縣手分”,說明當時具備書寫、計算能力的人多選擇擔任此職。
部分中等權威性來源(如、3)提到“手分”作為成語,表示“雙手分開”,引申為人際關系疏遠,與古代禮儀中“握手示好”的習俗相對。但此解釋未見于高權威性文獻,可能與“分手”一詞混淆。需注意:
日語中“手分け”(讀作tewake)表示“分工”,但屬于日語詞彙,與中文“手分”無直接關聯。
若涉及曆史或文獻場景,“手分”通常指宋代差役;若用于描述人際關系,需确認是否為“分手”的誤寫。建議優先參考高權威性來源的差役釋義。
手分是一個漢字,意為将手分開。
手分的部首是手,表示與手有關。
手分的總筆畫數為7。
手分是一個具有古老曆史的漢字,源于古代人們手指分開的動作,用以表示将手分開的意思。
手分在繁體中的寫法為「手分」。
在古代,手分的寫法可能與現在有所不同。然而,由于缺乏詳細資料,無法準确提供手分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
他用力将兩隻手分開。
在表演中,他展示了一種特殊的手分技巧。
手心、手勢、手掌、執手
手開、手離
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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