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給為官之常法。《左傳·闵公二年》:“ 衛文公 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務材、訓農,通商、惠工,敬教、勸學,授方、任能。” 楊伯峻 注:“授方者,授之以百官之常法也……不授以方,則無治法。”
“授方”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側重,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授方”由“授”(授予、賦予)和“方”(權力、職責或常規法則)組成,核心含義為授予權力、職責或教給為官之常法。例如《左傳·闵公二年》中提到衛文公“授方、任能”,即通過傳授治理法則來選拔人才。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楊伯峻在注解中明确:“授方者,授之以百官之常法也……不授以方,則無治法。” 這說明其本義與古代官員治理體系密切相關,強調傳授規範化的管理方法。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如《左傳》原文),可參考提供的古籍注解來源。
《授方》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意思是授予方向或方位。
《授方》的第一個字,即“授”,由手部部首“扌”和受字旁組成,它的寫法包含10個筆畫。第二個字,即“方”,由方字形部首組成,它的寫法包含4個筆畫。
《授方》一詞最早出現在明代徐渭的《飲中八仙歌》中,用以形容仙人互相傳授的方向和方法。
在繁體字中,《授方》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古代的《授方》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隻是字形略有差異。
1. 他向我授方,教我怎樣獨立完成這項任務。
2. 讓我們互相授方,共同提升技能。
授予、給予、授課、授勳
指導、傳授、教導
接受、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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