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俗農曆正月十五為燈節,正月十三日謂上燈,正月十八日謂收燈。 宋 姜夔 《浣溪沙》詞序:“己酉歲客 吳興 ,收燈夜闔戶無聊。” 宋 範成大 《浣溪沙·元夕後三日王文明席上》詞:“寶髻雙雙出綺叢,妝光梅影各春風。收燈時候卻相逢。” 清 黃景仁 《木蘭花慢·十八夜對月》詞:“道今夜收燈,半城猶照,剩管殘絃。”
“收燈”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兩個層面解析:
一、傳統節日習俗 指農曆正月十八結束燈節的活動,與正月十三“上燈”形成完整節俗周期。這一用法在宋代詩詞中已有記載,如姜夔《浣溪沙》詞序提到“收燈夜阖戶無聊”,範成大詞中亦出現“收燈時候卻相逢”的描述。
二、引申含義 由熄燈動作引申為“結束活動”的比喻義,如現代語境中可指會議閉幕、項目收尾等場景。此用法更側重抽象意義的終止,而非具體節俗。
補充說明:該詞核心含義仍以傳統節俗為主,尤其在古代文獻中特指元宵燈節結束的固定日期。現代引申用法相對少見,多出現在文學化表達中。
收燈是一個成語,指的是關燈、熄燈。在日常生活中,通常用來表示結束夜間活動、休息睡覺。
拆分部首:火、丨
拆分筆畫:8畫
《收燈古本琴譜》:明·文徵明
收燈
古文中,“燈”字曾有多種寫法,如“登”、“童”等。而“收”字則與現代寫法相同。
1. 雷雨過後,大家紛紛收燈準備睡覺。
2. 在軍營中,晚上九點就要收燈休息。
熄燈、開燈、滅燈
熄燈、側燈、燈光關閉
開燈、亮燈、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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