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衛邦國。《國語·周語上》:“衆非元後,何戴?後非衆,無與守邦。” 韋昭 注:“元,善也。後,君也。戴,奉也。邦,國也。” 唐 韓愈 《順宗實錄五》:“乃命元子,代予守邦,爰以令辰,光膺冊禮。” 宋 歐陽修 《謝賜慶曆七年曆日表》:“凡爾守邦之吏,皆蒙頒曆之恩,匪以為私,蓋遵彜典。”
“守邦”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守”和“邦”二字構成,其核心含義為“守衛國家疆土”。以下從詞源、曆史語義及權威文獻用例三方面進行解析:
字義溯源
曆史語義
該詞多見于先秦典籍,如《尚書·周官》載“諸侯各守爾邦”,指諸侯護衛封國疆域;《左傳·襄公二十九年》亦有“守在四夷”,強調以德政維護國家安定(《十三經注疏》)。漢代後漸為“守土”“衛國”等詞替代。
現代語境
當代《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未單獨收錄“守邦”,但其構詞法仍存于“安邦定國”“守衛邊疆”等短語中,體現“守護國家主權”的延續性語義。
“守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守衛邦國,但在不同語境中可延伸為更廣泛的社會責任。以下是詳細解釋:
“守”指保護、守衛,“邦”指國家。字面意義是守衛國家的疆土,如《國語·周語上》記載:“後非衆,無與守邦”,強調君主與民衆共同承擔國家防衛的責任。漢典等工具書将其直接解釋為“守衛邦國”。
隨着語義發展,“守邦”不僅指軍事防衛,還包含維護法律秩序、社會和諧及人民安全的職責,例如宋代歐陽修提到“守邦之吏”需遵循法典以保國家安定。現代語境中,它被賦予“維護國家安甯和社會穩定”的廣義責任。
“守邦”既是曆史概念,強調國家防衛;也是現代價值觀,體現公民對社會的責任。其内涵從“守土”擴展到“守責”,反映了中華文化中對集體安全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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