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 刘向 《列仙传·安期先生》:“ 安期生 者 琅耶 阜乡 人也,卖药海边,时人皆言千岁翁。 秦始皇 东游请见,与语三日三夜,赐金璧数千万。出於 阜乡 亭,皆置去,留书,以赤玉舄一量为报曰:‘后数年来求我於 蓬莱山 ’”《史记·封禅书》:“ 少君 ( 李少君 )言上( 汉武帝 )曰:‘臣常游海上,见 安期生 。 安期生 吃巨枣,大如瓜。’”后遂以“食枣约”指仙人的约会。 明 高启 《赠李外史》诗:“何当共赴食枣约,三花醉折春濛濛。”
“食枣约”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神话传说的典故性词语,其含义和出处可通过以下要点解析:
一、基本含义 指仙人的约会或与仙人相会的约定,常用于文学作品中表达对超脱尘世、追求仙道的向往。
二、典故溯源
三、文学应用 明代诗人高启在《赠李外史》中曾用“何当共赴食枣约”表达对仙缘的期待,可见该词多用于诗词中以烘托缥缈意境。
四、注意 部分词典(如)将其解释为“吃枣时需节制”,此说法可能与《论语》中饮食礼仪描述混淆,需以权威文献的仙人典故释义为准。
该词承载了中国古代对长生和仙界的想象,其文化意涵远大于字面意义,使用时应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食枣约》是一句成语,意为按时吃枣子。这个成语是用来形容按照约定的时间去做某事,表示守约、守时的意思。
《食枣约》的拆分部首是食、枣和约。其中,食部首的意思是食物,枣部首的意思是枣子,而约部首的意思是约定、约束。
按照汉字笔画顺序拆分,《食枣约》的笔画分别为6画、9画和6画。
《食枣约》这个成语的来源相传与唐代的宰相魏征有关。据说,魏征在任官期间非常注重贪污和损公肥私的现象,并制定了一条法律,规定官员每月必须上交一袋枣子,作为纪律执行的象征。
《食枣约》的繁体字形为「食棗約」。
《食枣约》在古时的字形写法与现代略有不同,其中「食」字的古字形为「飠」;「枣」字的古字形为「槗」,「约」字的古字形为「約」。
他一向非常守时,对于与朋友的聚会,《食枣约》一样准时到达。
守约、守时、约定、约束、枣子、食物
守时、守约、守株待兔
违约、违时、随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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