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炊食勞作之事。《詩·小雅·祈父》:“祈父,亶不聰,胡轉予于恤,有母之屍饔。” 朱熹 集傳:“言不得奉養,而使母反主勞苦之事也。” 明 王世貞 《鳴鳳記·桑林奇遇》:“幽栖鞅掌,遇良人暫困寒窗,屍饔薪水意彷徨。” 清 顧炎武 《與次耕書》:“菽水之供,誰能代之?宜託一親人照管,無使有屍饔之歎。”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聶小倩》:“女即入廚下,代母屍饔。”
屍饔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源自《詩經》,其含義需結合古代社會文化背景解析,具體釋義如下:
字義分解
組合義:字面意為“主持炊事”,即操辦飲食事務。
語境引申
在《詩經·小雅·祈父》中,“胡轉予于恤,有母之屍饔”一句,鄭玄箋注:“今轉我從事于憂,徒使母主饔之事”,暗指因子女無法盡孝,緻使母親被迫親自操持炊事。故“屍饔”引申為“不能奉養父母,緻其勞碌”,含自責與悲憫之情。
經典出處
該詞首見于《詩經·小雅·祈父》,反映周代兵役制度下士卒的控訴。漢代鄭玄《毛詩箋》釋為“母主饔饎之事”,強調人子失職的倫理困境。
詞典釋義
《漢語大詞典》明确标注其兩層含義:
學術佐證
清代學者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指出:“屍饔”即“主司廚爨”,結合周代“君子遠庖廚”的禮制,凸顯子女未能代勞的失禮。
現代漢語中,“屍饔”已罕用,僅見于古籍研究或文學化表達。其核心意義仍圍繞“親執勞役”的無奈與“孝道缺失”的批判,成為傳統文化中家庭倫理的典型意象。
權威參考來源:
“屍饔”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文獻來源綜合理解:
一、核心釋義
二、其他釋義辨析
2.戰場慘狀的引申義(需謹慎參考)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到該詞可形容“屍橫遍野”的景象,但此解釋未見于《詩經》《漢典》等傳統文獻,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引申或誤讀。
三、使用場景
建議結合《詩經》《聊齋志異》等原文例句理解其古典含義,謹慎采納非權威來源的引申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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