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稱《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為十三史。參閱《舊唐書·經籍志上》。
“十三史”是中國古代對十三部官修正史的統稱,這一概念形成于唐代,主要涵蓋從漢代到隋代的史書。以下是具體解釋:
“十三史”指唐代官方認定的十三部正史,包括:
需注意,“十三史”與“二十四史”不同,後者是清代最終形成的完整正史體系,包含更多朝代(如唐、宋、元、明等)的史書。
如需完整書目或具體史書内容,可參考《舊唐書·經籍志》等來源。
《十三史》是指中國曆史上撰寫的十三部編年體通史,它們是:《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
《十三史》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十、日、史。其中,“十”是數目,意為十個;“日”是部首,意為太陽;“史”是字義,意為史書、曆史記錄。
根據筆畫來分析,部首“日”的筆畫數為4,而“史”的筆畫數為5,因此《十三史》這個詞的總筆畫數為9。
《十三史》這個詞最早起源于明代,當時漢文獻的分類體系中将十三部通史歸納為“史部”,并統稱為《十三史》。
《十三史》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十三史》。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以《十三史》為例,古代寫法采用了篆書、隸書等字體,有一定的變體。具體寫法可參考古代史書的文獻。
《十三史》是中國近兩千年曆史的重要文獻資料,對于了解中國古代社會、政治、文化有着重要的參考價值。
相關的組詞有:史學、編史、曆史、史書、曆史學、史書研究等。
近義詞有:二十四史、全史。
反義詞為:非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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