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錯過人才;錯用人才。《論語·衛靈公》:“子曰:‘可與言而不與言,失人。’” 晉 葛洪 《抱樸子·逸民》:“夫 周公 大聖,以貴 * ,吐哺握髮,懼於失人。” 宋 蘇舜欽 《火疏》:“臣以謂近位之失人,政令之多缺,賞罰弗公之所緻也。” 明 劉基 《雜解》:“有天下未嘗無人也,有人未嘗無用也,用得其當謂之得人,用失其當謂之失人。”
“失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綜合多個權威來源解釋如下:
錯過或錯用人才
出自《論語·衛靈公》:“子曰:‘可與言而不與言,失人。’”意為應當與有才能的人交流卻未做到,導緻錯失人才。晉代葛洪在《抱樸子·逸民》中也提到周公為“懼于失人”而禮賢下士。
近義詞:失賢;反義詞:得人(出自劉基《雜解》)。
引申含義
現代語境中可擴展為“錯失珍貴事物”或“因疏忽導緻損失”,例如:“若因猶豫而錯過機遇,亦可自嘲為‘失人’。”
需注意與“失聯”“失蹤”等詞區分。盡管個别資料提到“失人”可表失去聯繫,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權威支持,建議優先采用“錯失人才”的核心義項。
如需更完整釋義,可參考漢典或《抱樸子》等古籍原文。
《失人》是一個動詞短語,意思是失去人或失去某個人。通常用于描述人們失去親人、朋友或伴侶等重要的人物。
《失人》這個詞的部首是“人”,也是整個詞的核心部分,表示與人有關。它的筆畫數是2。
《失人》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在繁體中,它的寫法是「失人」。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失人」這個詞可以寫作「失亻」。亻是表示人的偏旁,有時也會寫作「人」。
1. 他失人已久,一直在尋找失散多年的家人。
2. 她感到非常孤獨,錯過了許多與喜歡的人相伴的時光,真是失人失事。
失意、失去、失望、失去、失聰、失明、失常、失業
喪親、喪偶、失去、悲傷、失意
相見、相遇、收獲、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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