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辨别。 明 李贽 《别劉肖川書》:“豪傑、凡民之分,隻從庇人與庇於人處識取。”
"識取"是漢語中具有多層内涵的複合動詞,其核心語義由"識"的認知義項與"取"的獲取義項共同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記載,該詞在古代文獻中主要呈現兩種釋義脈絡:
一、佛教哲學範疇的"心性認知" 在禅宗典籍中特指對佛性的覺悟,《六祖壇經·頓漸品》載"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取本心,見自本性"(中華書局,2007),此處"識取"強調通過内觀修行體認真如本性,與《楞嚴經》"反聞聞自性"的修行方法論形成互文參照。
二、世俗語境中的"辨識選擇" 明清小說中多用于表達對事物本質的鑒别能力,《醒世恒言》第三卷有"須是識取機關,辨其虛實"(人民文學出版社,1956),此用法與《說文解字》"取,捕取也"的本義相承,引申為通過認知篩選獲取有效信息的行為過程。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的使用頻率明顯降低,《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未單獨收錄詞條,但在方言調查報告中仍可見其作為"識别獲取"的短語組合用法,如《晉方言研究》(語文出版社,1999)記錄山西部分地區保留"識取藥材真僞"的表述形式。
“識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進行解釋:
基本釋義
“識取”意為辨别、識别,強調通過觀察或分析來區分事物的特性或差異。例如,明代李贽在《别劉肖川書》中寫道:“豪傑、凡民之分,隻從庇人與庇于人處識取”,即通過是否庇護他人或被他人庇護來辨别豪傑與普通人的區别。
詞語結構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古典文獻或書面語境,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部分現代例句(如)嘗試将其融入生活場景,如“記得識取空靈的心”,但這類用法較為罕見。
補充說明
“識”在古漢語中也可讀作zhì,意為“記住”(如“博聞強識”),但“識取”中“識”僅讀shí。
“識取”是一個偏書面化的詞彙,核心含義為辨别區分,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更多古典用例,可參考李贽的原文或其他明代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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