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本錢的意思、常平本錢的詳細解釋
常平本錢的解釋
指施行常平法的資金。 唐德宗 時 趙贊 議行的方法。《新唐書·食貨志二》:“請於兩都、 江陵 、 成都 、 揚 、 汴 、 蘇 、 洪 置常平輕重本錢,上至百萬緡,下至十萬,積米、粟、布、帛、絲、麻,貴則下價而出之,賤則加估而收之。諸道津會置吏,閲商賈錢,每緡稅二十,竹、木、茶、漆稅十之一,以贍常平本錢。”參見“ 常平 ”、“ 常平法 ”。
詞語分解
- 常平的解釋 .古代一種調節米價的方法。築倉儲谷,谷賤時增價而籴,谷貴時減價而粜。 漢宣帝 時 耿壽昌 首創。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利源調度·常平》:“ 漢宣帝 時數豐稔, 耿壽昌 奏諸邊郡以穀賤時增價糴入,貴
- 本錢的解釋 ∶用來營利、生息等的錢財 ∶比喻可以作為憑借的東西等;本領;能耐詳細解釋.用以辦事和營利、生息、 * 等的錢財。 唐 韓愈 《處州孔子廟碑》:“又為置講堂,教之行禮,肄習其中。置本錢廪米,令可繼處以
網絡擴展解釋
“常平本錢”是中國古代經濟政策中與“常平法”相關的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調節市場物價、穩定民生。以下是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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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與起源
常平本錢是唐代為實施常平法而設立的專用資金,其核心目的是通過政府幹預市場,平衡物價波動。該制度由唐德宗時期的官員趙贊于公元8世紀提議推行。其名稱中的“常平”源于漢代“常平倉”概念,意為“常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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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機制
根據《新唐書·食貨志二》記載,政府在兩都(長安、洛陽)、江陵、成都等主要城市設置常平本錢,資金規模從十萬缗到百萬缗不等。運作方式為:
- 物價低時:加價收購糧食、布帛等物資,避免“谷賤傷農”;
- 物價高時:降價出售儲備物資,防止市場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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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作用與意義
常平本錢是唐代對漢代常平倉制度的創新,将單純倉儲擴展為資金運作,增強了政府調控市場的靈活性。它通過經濟手段緩解了因自然災害或戰亂導緻的物價劇烈波動,成為古代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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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依據
該政策在《新唐書·食貨志》中有明确記載,并被後世視為唐代中期經濟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
網絡擴展解釋二
《常平本錢》這個詞是指在商業領域中用于開展經營的固定資本。常平本錢主要指用于購買商品、支付工資、租金等各種費用的資金。下面,我為您提供更多關于《常平本錢》的信息:
拆分部首和筆畫:《常平本錢》的拆分部首為常(口)平(平)本(木)錢(钅),共有11畫。
來源:《常平本錢》一詞來源于古代商業經濟理論。在古代經商時,常平本錢是商人用于正常經營、固定不變的資金。
繁體:常平本錢(繁體字為:常平本錢)。
古時候漢字寫法:根據古代文獻記載,常平本錢的漢字寫法并無特殊變化,仍然使用常用的簡化字形。
例句:商家每月必須按時支付常平本錢,以确保經營的順利進行。
組詞:常平本錢沒有特定的組詞方法,但可能與商業、經營等詞彙進行組合。
近義詞:常平本錢的近義詞包括固定資金、運營資本等。
反義詞:常平本錢的反義詞可以是流動資金或活動資本,它們指的是用于短期經營活動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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