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cline] 拒絕;辭謝
再三推辭
(1).猶托辭。《拾遺記·晉時事》附 南朝 梁 蕭绮 錄:“至如 姚馥 ……及其俳諧詭譎,推辭指誡,因物而刺,言之者無罪,抑亦 東方曼倩 之儔歟!”
(2).拒絕;辭謝。 唐 白居易 《送敏中歸豳甯幕》詩:“前路加餐須努力,今宵盡醉莫推辭。” 元 秦簡夫 《剪發待賓》第二折:“借人錢財主每休想道推辭。” 李準 《李雙雙小傳》:“大夥既然選住咱,那就是看咱能給大夥服務,也就不用推辭了。”
“推辭”是一個動詞,指用言語或行動委婉地拒絕他人的請求、邀請或委派。其核心含義是“因某種原因不接受”,通常帶有禮貌或客氣的态度,而非強硬拒絕。
基本詞義
表示因謙虛、能力不足、時間沖突等原因不接受他人的提議。例如:“他推辭了領導的升職安排,認為自己經驗尚淺。”
使用場景
近義詞對比
反義詞
“接受”“應承”“承擔”等直接表達同意的詞彙。
注意事項
需根據語境判斷是否真誠:反複推辭可能是客套(如收禮時的推讓),而堅定推辭則表達真實意願。過度使用可能被誤解為虛僞。
推辭是一個動詞,表示拒絕或推卻某種請求或任務。它的拆分部首是手(扌)和辭(辛),其中手表示動作,辭表示離開。
推辭一詞最早出現在《周禮·冠義》一書中,約成書于公元前6世紀。在繁體字中,推辭的寫法為「推辭」。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推辭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康熙字典》中,推辭的字形寫作「㱮辭」。
1. 當他被邀請參加晚宴時,他因其他安排而推辭了邀請。
2. 她推辭了這個機會,因為她認為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去完成這個任務。
組詞:辭職、辭别、推銷、推動
近義詞:拒絕、回絕、謝絕
反義詞:接受、應允、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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