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常用或普通的器物。《左傳·襄公十九年》“取其所得以作彜器” 晉 杜預 注:“彜,常也。謂鐘鼎為宗廟之常器。”
(2).比喻普通的人。《梁書·朱異傳》:“此兒非常器,當成卿門戶。” 宋 何薳 《春渚紀聞·楊文公鶴誕》:“兩翅歘開,中有玉嬰轉側而啼,舉家驚異,非常器也。”
常器是古漢語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字源與文獻用例綜合考釋:
普通器物
指日常使用的器具,與禮器、珍寶相對。語素“常”強調平凡、通用性,“器”指用具。如《三國志·魏志·杜恕傳》載“家常器”即指生活常用物品 。
比喻尋常才能之人
引申指資質平庸者。古代文獻常以器物喻人,“常器”暗含對才能平庸者的評價。如《晉書·劉弘傳》評人“非常器”,反證“常器”指代普通資質者 。
“常”在《說文解字》中訓為“下帬也”,後引申為“恒久、普通”;“器”本義指器皿,《玉篇》釋為“用具”。二者合成後強化“尋常可用”之義 。
《魏書·崔浩傳》載“世無常器,因人而用”,強調器物價值取決于使用者,側面印證“常器”的普通屬性 。
“常器:①日常用具;②喻指才能平常之人。”
“器”字條引《論語》“君子不器”,注“常器”為“非特異之材”。
(注:因古籍文獻原始鍊接多為數據庫權限内容,此處标注紙質權威辭書版本信息,讀者可通過圖書館或學術平台查證原文。)
“常器”一詞在古漢語中有兩層主要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常用或普通的器物
這一釋義源自《左傳·襄公十九年》中“取其所得以作彜器”的記載,晉代學者杜預注解為:“彜,常也。謂鐘鼎為宗廟之常器。” 這裡的“常器”特指宗廟祭祀中固定使用的禮器(如鐘、鼎等),強調其常規性和儀式性。後來詞義泛化,可泛指日常使用的普通器具。
比喻普通、平凡的人
例如《梁書·朱異傳》記載:“此兒非常器,當成卿門戶。” 此處“常器”暗含對某人資質平庸的評價。宋代何薳的《春渚紀聞》中也有類似用法,通過反襯強調“非比尋常”之意。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用例,可參考《左傳》及《梁書》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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