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 苟且偷生
偷生,苟且求活。 漢 劉向 《<戰國策>序》:“苟以詐僞偷活取容,自上為之,何以率下?” 唐 韓愈 《鳄魚文》:“刺史雖駑弱,亦安肯為鱷魚低首下心,伈伈睍睍,為民吏羞,偷活於此邪!” 柳亞子 《惡耗》詩之二:“偷活草間空有日,復仇地下尚無期。”
“偷活”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但主要指向“苟且生存”或“消極應對生活”的狀态。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偷活”指苟且偷生,即在困境中勉強維持生存,缺乏尊嚴或原則。該詞帶有貶義,常形容因懦弱、妥協而放棄抗争的生存狀态。
傳統文學中的用法
多見于古代文獻,如:
現代語境中的延伸
部分現代解釋(如)提到“偷懶、不努力”,但此用法較少見且權威性較低,可能是對“偷”字字面義的誤解。
該詞多用于書面或文學表達,日常口語中較少出現。需注意語境,避免與“偷懶”混淆。如需表達消極怠工,更推薦使用“磨洋工”“混日子”等口語化詞彙。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詞的曆史用例,可參考《戰國策》《韓愈文集》等文獻。
《偷活》這個詞是指盜竊行為,即非法獲取他人財物或其他東西的行為。
《偷活》這個詞的部首是左手,總共有11個筆畫。
《偷活》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拼音為“tōu huó”。在繁體字中,寫作“偸活”。
在古代漢字中,《偷活》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可以使用“盜竊”來表示“偷”,而“活”可以使用“生計”或“謀生”等詞彙來替代。
1. 他被捕是因為他經常偷活。
2. 那個小偷正在偷活,但被保安發現了。
3. 他的偷活行為給他帶來了許多麻煩。
1. 偷竊:指盜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2. 偷盜:指盜竊行為的同義詞。
3. 偷偷摸摸:表示秘密或悄悄地行動。
1. 盜竊:指非法拿取他人財物或其他東西的行為。
2. 竊取:指秘密、偷偷地拿取他人財物或知識等。
1. 歸還:指将從他人處獲取的東西交還給原主。
2. 分享:指與他人共享自己的財物、知識或快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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