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hild;lad]
(2) 未成年的人
童子六七人。——《論語·先進》
彼童子之師。——唐· 韓愈《師說》
操童子業。——《聊齋志異·促織》
(3) 童生,明清科舉,凡中舉以前,不論年齡大小,皆稱童生
操童子業。——《聊齋志異·促織》
(1).兒童;未成年的男子。《儀禮·喪服》:“童子唯當室緦。” 鄭玄 注:“童子,未冠之稱。”《史記·商君列傳》:“ 五羖大夫 死, 秦國 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謡,舂者不相杵。” 唐 韓愈 《師說》:“彼童子之師,授之書而習其句讀者,非吾所謂傳其道、解其惑者也。”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一篇一:“他們劫財神,劫童子,劫觀音,乃至明火搶劫。”
(2).古代指未成年的仆役。《儀禮·既夕禮》:“朔月,童子執帚卻之,左手奉之。” 鄭玄 注:“童子,隸子弟若内豎寺之屬。” 北周 庾信 《道士步虛詞》:“青衣上 少室 ,童子向 蓬萊 。” 唐 韓愈 《秋懷詩》之八:“童子自外至,吹燈當我前。”
(3).指童身。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樂仲》:“年二十始娶,身猶童子。”
(4).舊時科舉考試科目之一。始于 唐 代。《舊唐書·宣宗紀》:“據禮部貢院見置科目,《開元禮》、三禮、三傳、三史、學究、道舉、明算、童子第九科。” 宋 王安石 《詳定試卷》詩:“童子常誇作賦工,暮年羞悔有 揚雄 。”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七:“ 潘文恭公 試童子,日端坐試席,風度凝重。”參見“ 童子科 ”、“ 童子試 ”。
(5).瞳人;眼珠。童,通“ 瞳 ”。《漢書·項籍傳贊》:“ 舜 蓋重童子, 項羽 又重童子。” 顔師古 注:“童子,目之眸子。”《晉書·文苑傳·趙至》:“童子白黑分明,有 白起 之風矣。”
未成年男子
童仆、書童
科舉考生稱謂
宗教與神話中的靈體
“童子”常被賦予無邪、潔淨的意象,如《禮記·禮運》載:“童子曰:‘夫禮,先王以承天之道。’” 強調其天然未鑿的靈性。
來源:《中國文化關鍵詞》北京大學出版社。
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文獻,未引用網頁來源時以實體出版物為準。
“童子”一詞的含義可從多角度解析,綜合曆史文獻、文化背景及民間信仰如下:
未成年男性
指未行冠禮的男性兒童,即古代15-20歲前未成年的男子。《儀禮·喪服》鄭玄注“童子,未冠之稱”,韓愈《師說》“彼童子之師”均為此義。
科舉術語
明清時期科舉中,未中秀才者無論年齡均稱“童生”,如《聊齋志異·促織》“操童子業”即指備考科舉。
道教/民間信仰
指神仙身邊的仆役轉世,分“天上童子”與“廟裡童子”兩類,與命理觀念相關。
佛教概念
特指菩薩,因菩薩無淫欲如孩童,故稱“童子”(如文殊菩薩稱“文殊童子”)。
在文學作品中常象征純潔(如《論語》童子歌謠)、忠誠(如《史記》商君傳記載),兼具現實與象征雙重意涵。
提示:民間命理分類(如)屬地域性民俗解讀,需理性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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