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縣。《漢書·賈誼傳》:“ 文帝 初立,聞 河南 守 吳公 治平為天下第一,故與 李斯 同邑,而嘗學事焉,徵以為廷尉。” 清 周亮工 《書影》卷二:“ 元瑞 曾得祕本,後歸之同邑 章無逸 。” 翦伯贊 《中國史綱要》第九章第七節:“1876年,他執贽于同邑學者 朱次琦 門下,治 程 朱 兼及 陸 王 理學三年。”
“同邑”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兩個維度進行解析:
同邑(拼音:tóng yì)指同縣的人,即來自同一縣級行政區域的同鄉。這一用法在曆史文獻中較為常見,例如:
在福建地區,同邑是廈門市同安區的别稱。該地名源于西晉太康三年(公元282年)設置的“同安縣”,後經曆多次行政變更:
同邑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同一城鎮、鄉村的人。它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同”和“邑”。
根據字典的解釋,同邑的拆分部首分别是“口”和“阝”,其中“口”表示這個字與口有關,而“阝”則表示與邑有關。同邑分别有三筆和八筆。
同邑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過程,最早的寫法是“彡矢從”。“同邑”在繁體中的寫法與簡體沒有差别,都是“同邑”。
在古代,漢字發展初期,同邑的寫法可能與現在稍有不同。然而,具體的古時漢字寫法需要查閱專業的古文字研究資料。
1. 他和我是同邑的,所以我們很快就成了朋友。
2. 同邑的人幫助了我很多,讓我感到非常溫暖。
3. 她和他在同一個邑,他們很可能會相遇。
同城、同鄉、同學、同事。
同縣、同村、同鎮。
異邑、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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