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bring up for trial;bring sb.before the court]∶提出犯人進行審訊
(2) [review a case;remove the case for trial]∶因為案情重大或其他原因,上級法院把下級法院尚未判決或已經判決的案件提來自行審判
(1).把犯人從關押處提出來審問。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禀帖贅說》:“在憲臺提審,不過以安靖地方。” 張書紳 《正氣歌》:“ 志新 被捕後,看守所、法院進行了多次提審。”
(2).上級法院依法将下級法院受理的或作了錯誤判決的案件提歸自己審判。
提審是法律領域的專業術語,其含義根據適用場景不同可分為兩類:
指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已審結但存在錯誤的案件,提歸自身重新審理的程式。
指司法機關對在押嫌疑人進行審訊的行為,主要分為兩個階段:
提審是一個由兩個字組成的詞,共包含七個筆畫。它的拆分部首為手和示。手部首指手的意思,示部首則表示示範、展示的意思。
提審這個詞源于古漢語,最早出現在《康熙字典》中。在繁體字中,提審的寫法為「提審」。審字的繁體形式審在康熙字典中有兩種寫法,「審」和「審」。在日常生活中,「審」常用于官方文件以及法律文件上。而「審」則常使用在普通場合,代表審查、審定的意思。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玉篇》是中國曆史上一部重要的字書,上面記載了大量的漢字。根據《玉篇》記載,提審應寫作「」。
以下是提審這個詞的一些例句:
1. 今天他們将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提審。
2. 無論是誰,隻要涉嫌違法犯罪,都會被提審。
提審的組詞可以包括:審查、審理、審訊、審核等。
提審的近義詞包括:審問、審判、調查等。
提審的反義詞可以是:放行、釋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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