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nce;listeners] 聽講演、音樂或廣播的人
聽講演、音樂或廣播的人。《敦煌變文集·目連緣起變文》:“奉勸聞經諸聽衆,大須布施莫因循。” 宋 範仲淹 《睢陽戚寺丞》:“庠序之會,漸有倫次,見講《春秋》,聽衆四十人。” 老舍 《出口成章·戲劇語言》:“帶有詩意的語言能夠給聽衆以弦外之音,好像給舞台留出一些空隙,耐人尋味。”
聽衆是漢語中表示"接受信息傳播的群體"的複合名詞,由"聽"和"衆"兩個語素構成。《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7版)将其定義為"聽講演、音樂或廣播的人",強調接收行為的集體性特征。該詞最早見于《敦煌變文集》中的佛教講經場景,指聚集聽法的信衆群體,後經《朱子語類》等典籍擴展使用範圍。
從現代語言學角度分析,"聽衆"具有三重語義特征:①行為指向性,特指通過聽覺接收信息的主體;②群體集合性,區别于個體化的"聽者";③場景依附性,常見于演講、演出、廣播等特定傳播場域。《應用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00年)特别指出該詞在傳播學中的專業内涵,即"信息傳播的終端接受者群體"。
在當代傳播實踐中,該詞的語義外延已突破傳統物理空間限制。據《廣播電視新聞學》(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19)研究顯示,網絡直播觀衆、播客訂閱用戶等新型信息接收群體也被納入"聽衆"的範疇。這種語義演變反映了媒介形态發展對語言更新的深層影響。
“聽衆”是一個漢語詞彙,由“聽”和“衆”兩個部分組成。其含義可以從以下角度詳細解釋:
1. 核心定義 指接受信息傳播的群體,特指通過聽覺接收信息的人。例如:
2. 語境延伸 •傳播學角度:作為信息傳遞的終端,與“傳播者”形成對應關系,構成傳播鍊條的重要環節。 •藝術領域:在音樂、朗誦等表演中,聽衆的反饋會影響表演者的狀态,形成雙向互動。 •現代擴展:隨着媒介發展,網絡直播、播客等新型媒介的收聽者也納入聽衆範疇。
3. 與相關詞辨析 •聽衆 vs 觀衆:前者強調聽覺接收(如廣播聽衆),後者側重視覺接收(如電影觀衆),但現代多媒體環境中界限逐漸模糊。 •聽衆 vs 讀者:區分信息接收的感官通道,前者通過聲音,後者通過文字。
4. 社會功能 聽衆并非被動接受者,其群體特征(如年齡層、文化背景)會影響内容創作方向。例如:
5. 特殊用法 在文學修辭中,有時會将自然物拟人化為“聽衆”,如“樹葉沙沙作響,仿佛大自然的聽衆在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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