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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妓的意思、娼妓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娼妓的解釋

[tart whore;harlot;prostitute] 原指女藝人,後指賣淫的女性

詳細解釋

原指從事歌舞的女藝人,後稱賣淫的女子。 宋 羅烨 《醉翁談錄·子瞻判和尚遊娼》:“ 靈景寺 有僧,名 了然 ,不遵戒行,常宿娼妓 李秀奴 家。”《水浒傳》第五一回:“那娼妓見父親被 雷橫 打了,又帶重傷,叫一乘轎子,徑直到知縣衙内。” 巴金 《春天裡的秋天》六:“你們想,做娼妓的女人就沒有靈魂嗎?”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娼妓”一詞的含義和演變可從以下幾個角度綜合解析:

一、詞源與語義演變

  1. 早期含義
    原指古代從事歌舞表演的女性藝人,稱為“倡伎”(“倡”指歌唱,“伎”指舞技),其職能以藝術表演為主。東漢《說文解字》中“妓”字本義為“婦人小物”,即地位低下的女藝人。

  2. 語義轉變
    隨着男權社會的發展,從事表演的女性常被迫提供性服務,逐漸衍生出賣淫的含義。至明代,“娼妓”已明确指向性工作者。

二、曆史背景與發展

  1. 起源
    娼妓業可追溯至春秋時期,管仲設立“女闾”(官辦妓院),成為最早的制度化記錄。漢武帝時期進一步制度化營妓制度。

  2. 分類與職能

    • 官妓/營妓:服務于官員或軍隊,兼具表演與性服務(如漢代營妓)。
    • 家妓:貴族私有的表演者,需侍奉主人及賓客。
    • 民妓:市井中以賣淫為生的女性,社會地位最低。

三、社會地位與文化

  1. 身份屬性
    娼妓被歸入“賤籍”,子孫不得入仕或脫離戶籍,死後亦難入家族墓地。

  2. 藝術與性的分化

    • 唐宋以前,“妓”多指藝妓(如唐代名妓薛濤),以才藝聞名;
    • 明清後逐漸以性服務為主,“娼”與“妓”的界限模糊化。

四、語言與文獻記載

  1. 文學中的用例
    元代關漢卿《救風塵》、清代《老殘遊記》等作品均提及“娼妓”,反映其社會角色。

  2. 現代釋義
    現代漢語中,“娼妓”明确指以性交易為職業的女性,但日常用語多采用“性工作者”等委婉表達。

“娼妓”一詞的演變體現了古代社會對女性職業的規訓與壓迫,從藝術表演到性服務的語義轉變,也折射出社會結構的變化。若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可參考《中國娼妓史》等專著。

網絡擴展解釋二

娼妓(chāng jì)一詞的意思是指從事賣淫活動的女子。它的拆分部首是“女”和“丆”,筆畫數為10。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繁體字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都是「娼妓」。 在古時,娼妓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古代的一種漢字寫法中,「娼妓」可以寫作「嫦妓」,但意思仍然是相同的。 例句: 1. 在某些社會中,娼妓被視為一種職業。 2. 法律嚴懲從事娼妓行為的人。 一些與娼妓相關的組詞包括: 1. 娼市:指從事賣淫活動的地方。 2. 娼妓行業:指涉及賣淫活動的職業領域。 近義詞:妓女、落魄女子、賣春女子。 反義詞:貞女、清白女子。 希望這些信息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隨時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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