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冊點名。《新唐書·儀衛志上》:“朝日……平明,傳點畢,内門開。監察禦史領百官入,夾階,監門校尉二人執門籍,曰:‘唱籍’。既視籍,曰:‘在’。入畢而止。”
唱籍是古代中國戶籍管理制度中的特定術語,指官府在核對戶籍名冊時高聲宣讀姓名以确認身份的程式,主要用于人口清查、賦役征調等場合。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兩點:
戶籍唱名與核對
官吏依據戶籍冊逐戶點名,被念到姓名的民衆需應答确認身份,以此核實人口的真實性及變動情況。此過程常見于唐代“團貌”(人口普查)制度中,如《新唐書·食貨志》載“每歲一造計帳,三年一造戶籍……州縣留五比,尚書省留三比”,唱籍即是造冊後的核驗環節。
賦役管理的行政手段
唱籍與賦稅、徭役征發直接關聯。通過公開唱名,官府可精準掌握丁壯數量,防止逃役或隱戶。據《唐六典》記載,地方官員需“每一歲一造計帳,三年一造戶籍”,唱籍既是戶籍登記後的公示手段,也是落實“以丁身為本”賦役制度的基礎。
曆史背景與演變
唱籍制度在唐代趨于規範化,成為“租庸調制”的支撐措施之一。宋代以後,隨着戶籍制度變革(如王安石保甲法),唱籍逐漸融入基層治安管理,衍生出“點籍”(點名查戶)等形式。明代《大明律》仍保留對隱匿戶口、逃避唱籍者的懲處條款,足見其行政效力延續之久。
權威參考來源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文獻名稱為準;現行詞典釋義可參考權威出版社紙質或官方電子版本。
“唱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按名冊點名的儀式或流程。以下是詳細解釋:
“唱籍”指按冊點名的行為,常見于古代官方場合。該詞由“唱”(高聲宣讀)和“籍”(名冊)組合而成,字面含義為“宣讀名冊”。
根據《新唐書·儀衛志上》記載,唐代朝會時,監察禦史會帶領百官入殿,由監門校尉手持門籍(記載官員姓名的冊子)進行唱籍。具體流程為:
該詞體現了古代禮儀制度的嚴謹性,常用于朝會、祭祀等正式場合,以确保人員到齊且身份無誤。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但可通過古籍研究了解其具體應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新唐書》原文或相關曆史禮儀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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