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manage affairs]∶处理政事
(2) [hall;office;court-room]∶大厅(多指官署中的)。也作“厅事”
听事前仅容旋马。——宋· 司马光《训俭示康》
听事诚隘。
听事已宽。
(1).谓听命行事。《礼记·少仪》:“适有丧者曰比、童子曰听事。” 孔颖达 疏:“童子未成年,虽往适它丧,不敢以成人为比方,但来听主人以事见使。”《左传·襄公三十年》:“ 穆叔 问 王子围 之为政何如。对曰:‘吾儕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不免於戾,焉与知政?’”
(2).犹治事。《史记·秦始皇本纪》:“自是后莫知行之所在。听事,羣臣受决事,悉於 咸阳宫 。”《汉书·宣帝纪》:“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后汉书·光武帝纪下》:“癸亥晦,日有食之,避正殿,寑兵,不听事五日。”
(3).厅堂。官府治事之所。后亦指私宅大厅。 汉 应劭 《风俗通·怪神·世间多有见怪惊怖以自伤者》:“ 郴 还听事,思惟良久。”《晋书·陶侃传》:“后正会,积雪始晴,听事前餘雪犹湿,於是以屑布地。”《资治通鉴·晋愍帝建兴二年》:“ 勒 升其听事, 浚 乃走出堂皇, 勒 众执之。” 胡三省 注:“中庭曰听事,言受事察讼於是。 汉 晋 皆作听事, 六朝 以来乃始加‘广’作‘厅’。”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四:“ 江苏 藩署听事县一额云:报朝廷某事,荣父母某事,宽百姓几分,爱子孙几分。”
“听事”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以下是综合不同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动词性含义
处理政务/听政
听从建议
二、名词性含义
厅堂/官署
古代特殊用法
三、其他相关
该词核心含义围绕“处理事务”和“场所”展开,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指向。若需查看更多古籍例证,可参考、4、5的文献引用。
听事(tīng shì)指的是能够倾听他人陈述、了解并处理相关事务的能力。这个词常用于形容领导具备清楚了解情况、善于倾听他人意见并做出明智决策的能力。
听事的部首是耳(ěr),由3个笔画组成。
听事一词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尚书》。在这部典籍中,有一句话“听百姓之所言,察百姓之所行”,表述了领导者应当倾听民声、观察民情的重要性,这也是听事一词产生的背景和含义。
听事在繁体字中写作「聽事」。
在古代汉字中,听事的写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就目前所知,关于听事的古代汉字写法并没有明确的记载。
1. 领导者需要具备听事的能力,才能更好地了解员工的需求和问题。
2. 他善于听事并************意见,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听事可以在组词中作为名词使用,例如:
1. 听事能力:指一个人在处理事务时,具备倾听他人意见的能力。
2. 听事者:指具备听事能力的人。
了解情况、倾听他人、明智决策等都可以作为听事的近义词。
不关心、不听取他人意见、独断专行等可以作为听事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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