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典錢;質錢。《宋書·何承天傳》:“時有 尹嘉 者,家貧,母 熊 自以身貼錢,為 嘉 償責。” 南朝 梁 任昉 《奏彈劉整》:“兄弟未分財之前, 整 兄 寅 以 當伯 貼錢七千,共衆作田。”
(2).找還的馀款。俗稱找頭。《水浒傳》第二三回:“﹝ 武松 ﹞叫道:‘主人家,你且來看我銀子,還你酒肉錢夠麼?’酒家看了道:‘有餘,還有些貼錢與你。’ 武松 道:‘不要你貼錢,隻将酒來篩。’”
(3).貼補錢財。 吳組缃 《山洪》二:“我四十多的人,這副神仙樣子。我就貼錢去當兵,人家也不要我。”
"貼錢"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含義
典當/抵押錢財(古義) 見于《宋書》《奏彈劉整》等古籍,指以財物作抵押換取現金。如南朝時期記載的"整兄寅以當伯貼錢七千",即用物品抵押七千錢。
找零餘款(明清白話) 《水浒傳》第二十三回中,武松結賬時店家說"有餘,還有些貼錢與你",這裡的"貼錢"指交易後返還的零錢,類似現代"找頭"。
二、現代常用義 3.補貼資金缺口 指主動承擔超出預算的費用,常見于商業合作或親友互助場景。如吳組缃《山洪》中"貼錢去當兵",或現代職場中"項目超支時個人貼錢完成"。
三、語義演變 該詞從具體經濟行為(抵押、找零)逐漸擴展為抽象的資金補貼概念,反映了語言隨社會經濟發展的適應性。古籍用例多與前兩義相關,近現代文學及口語中第三義更常見。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文獻和現代語用實例,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貼錢》是一個常用的口語詞彙,它的意思是指在某些活動中,特地以金錢或物品的形式來“貼補”場面或加入某個團體。這個詞通常用于形容買通或獲得某些特權或好處的行為。
《貼錢》的拆分部首是貝(bèi)和钅(金字旁),其中貝是左邊的部首,钅是右邊的部首。
《貼錢》的總筆畫數為8畫。
《貼錢》這個詞的來源相對較難追溯,但可以推測它可能起源于中國社會中的一些習俗。在古代社會中,人們為了換取官職或其他特權,有時會以財物的形式“貼補”官員或官府。這個行為日久天長,漸漸演變成了形容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貼補”金錢或物品的現象,并由此引申出了《貼錢》這個詞。
《貼錢》的繁體字為「貼錢」。
根據考古學家的研究,古代漢字的寫法往往有所差異。關于《貼錢》這個詞,根據古代文獻記載推測,它的古時候漢字寫法可能為「貼鈐」。
1. 他為了在那個俱樂部裡立足,經常貼錢給管理層。
2. 為了能夠順利通過邊檢,他貼了不少錢給海關官員。
3. 雖然他在公司中沒有什麼特殊能力,但是通過貼錢他得到了晉升。
組詞:贈錢、送錢、賄錢、貢錢、招錢。
近義詞:行賄、賄賂、賄款、賄金。
反義詞:光明正大、廉潔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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