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盤剝百姓、多收賦糧的一種手段。踢斛,用腳踢動裝滿糧食的斛鬥,使米粒密集充實,以便再裝;淋尖,糧食裝平斛鬥後繼續裝成錐形,而使米粒淋漓下滑。《明律·戶律·多收稅糧斛面》:“踢斛淋尖,多收斛面者,杖一百。” 清 葉夢珠 《閱世編·徭役》:“計諸雜費,共約每石五錢有餘,加以踢斛淋尖,幾于平米二石,始完漕串一石。”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錢穀·倉收陋弊》:“又有倉胥積惡,指稱米色雜碎,掯勒不收。或串同鬥級,踢斛淋尖,指稱欠數,停閣倉收,此倉蠹之為害也。”
"踢斛淋尖"是明清時期漕糧征收過程中官吏盤剝百姓的舞弊手段,由"踢斛"和"淋尖"兩個動作組成。該術語源自古代糧食計量器具"斛"(方形或圓形大容器)的使用場景:
踢斛:官吏在量米入斛時用腳猛踹斛壁,通過震動使糧食因重力下沉壓實,騰出空間後可要求百姓補填"不足之量"。
淋尖:在斛内糧食堆成錐形尖頂後,繼續傾倒糧食使其自然滑落斛外,但官府仍将灑落的糧食計入征收總量。
這種手法被《清史稿》記載為"積年陋規",據《中國曆代食貨志》記載,清代每石漕糧經此手法可多征2-3升。現代《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義為"舊時盤剝百姓的苛政",現多用于引申指代變相壓榨行為。該現象在《清代漕運史研究》等專業著作中均有詳細案例分析,反映古代賦稅制度執行層面的腐敗現象。
“踢斛淋尖”是舊時官吏或稅吏在征收糧食賦稅時,通過不正當手段盤剝百姓的一種方式。具體解釋如下:
踢斛
指用腳踢動裝滿糧食的斛鬥(古代量器),使米粒因震動而密集緊實,騰出空間後可繼續裝入更多糧食,從而變相多收賦稅。
淋尖
指将糧食堆滿斛鬥後,繼續向上堆成錐形,頂部米粒因重力自然滑落形成“尖頂”,滑落的部分也被計入賦稅。
“踢斛淋尖”是古代賦稅征收中的典型弊政,通過物理手段和計量欺詐剝削百姓。盡管曆代律法明文禁止,卻因官僚體系腐敗長期存在,成為加劇社會矛盾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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