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lican] 鹈鹕
亦作“ 提壺蘆 ”。亦作“ 提胡蘆 ”。鳥名。即鹈鹕。 唐 劉禹錫 《和蘇郎中尋豐安裡舊居寄主客張郎中》:“池看科鬥成文字,鳥聽提壺憶獻酬。” 宋 歐陽修 《啼鳥》詩:“獨有花上提壺蘆,勸我沽酒花前醉。” 宋 梅堯臣 《和永叔六篇·啼鳥》:“提胡蘆,提胡蘆,爾莫勸翁沽美酒,公多金錢賜醇酎,名聲壓時為不朽。” 明 湯顯祖 《牡丹亭·勸農》:“提壺叫,布穀喳。” 清 曹寅 《雨中李使君饷浙東薏苡酒戲成》詩之一:“一具春槽十斛珠,栗留枝上喚提壺。”
提壺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指手提盛裝液體的器皿,本義為"用手拎着壺具"。該釋義源自古漢語對器物使用的具體描述,《漢語大詞典》記載"提"為懸持動作,"壺"指腹大口小的容器,常見于《禮記·禮器》"執壺而饋"的禮儀場景。
二、引申含義
三、文化意象 在文學創作中,"提壺"被賦予特殊意境:蘇轼《赤壁賦》"舉匏樽以相屬"的灑脫形象,陸遊"提壺醉飲驚晨鵲"的閑適情懷,均通過該詞構建生活化詩意場景,此類用法收錄于《全唐詩鑒賞辭典》。
“提壺”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釋義,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
器具與歇後語中的引申義
指古代煮水器皿,常見于歇後語“哪壺不開提哪壺”。其含義為:
鳥類别稱
在古詩詞中,“提壺”亦指代鳥名“鹈鹕”(音同“提壺”),常見于唐代至清代的文學作品中。如:
其他補充:
極少數資料提到“提壺”象征古代官員巡視民情,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文獻,可能與詞義演變或誤傳有關。建議以主流釋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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